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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7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時至今日,談到這些,肖新良仍舊心情復雜。“我的小女兒還不懂事,總是笑著問我:‘爸爸你是不是蹲大牢去了?’。”肖新良苦笑著撓撓頭,“每到這種時候,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回應她。”
肖新良說,兩年的復議上訴之路雖然漫長曲折,但他並不後悔,他始終覺得自己那短短12字的評論並不構成所謂的“尋釁滋事”。
律師:守法是言論自由的前提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肖新良的行為是否構成尋釁滋事?湘陰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是否合法?——這也是叁次訴訟法院判決裁量的重要標准。
2025年8月6日,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芬宇。劉芬宇律師指出:“結合壹贰審中提供的證據,可以看出肖新良的評論是基於壹定事實,並非編造或散布虛假信息,其主觀意願也並非是故意編造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且其發布的該評論的點贊量及下面跟帖評論信息並未達到擾亂網絡秩序或現實社會公共秩序的情形,故不應以網絡尋釁滋事罪對其進行拘留。”
網絡言論自由與法律的邊界應如何裁定?劉芬宇律師建議廣大網友在互聯網平台發表言論時應避免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惡意攻擊他人或群體、煽動地域或民族對立、發布涉政敏感內容等。
此外,劉芬宇還提到,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施行。其中明確了對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處罰力度。“在此提醒大家在網絡平台發布評論時注意言行,避免觸犯法律規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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