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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1 | 来源: BBC中文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香港 | 字体: 小 中 大
马来西亚的同类事件,令Emily感到“原来有同路人”,她获得勇气,在个人社交媒体发文提及港大有同类个案,后经朋友转发公开,惹来大众关注。
马来西亚今年爆出中学生以深伪技术制作并售卖同学不雅照片,Emily受启发决定公开港大个案。
Emily纠结过要否再挺身而出,“我的伤害已经接受了......我不希望这样就算了”。不想“算了”的还有小光及诗慧,她们组成一个小组,将事件命名为“N号folder”,开设一个社交帐号交代详情。
其后,香港大学连发两份声明确认事件,指涉事男生承认其涉嫌行为,校方向他发出警告信,要求他向受影响同学正式道歉。声明又指,该人对其行为感悔意,已退出下学年海外学术交流。
校方表示,对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骚扰或不当行为“零容忍”,处理案件时按《香港大学条例》、规程及法律法规评估,并澄清“不代表投诉结案”,相关部门近期再与相关同学联系,港大亦会配合执法机构;另会加强教育和宣传,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道德操守。
香港行政长官、议员及不同机构亦迅速回应事件,但坊间也有言论认为:男同学没有犯法,是吹哨者太多事,不公开就没有伤害;受害者是“女权”、“思想警察”……
这些批评再次将她们卷入一场法律与道德的思辨。
诗慧自言是三人之中自我怀疑时间最长的人,受访过程中一直戴着帽子,再用风衣盖着头顶。
她看过自己被生成的图像后,有一段时间不敢使用社交媒体,“你越想越发觉这件事是避无可避,甚至你都不知道,究竟可以怎样预防这件事的时候,就会开始害怕。”
诗慧理智上知道,社会惯常审视性暴力受害者的言行举止,自己不需要有同类想法,但还是无法阻止脑中的轮回,“是不是我贴的那张照片、我自己的衣着打扮、我的什么有任何问题? 导致他们会有这样的想法、做这样的行为呢?”
相比诗慧的自我怀疑,小光则笑言自己“过于理直气壮”,是“完美受害人”。
小光直言诗慧的自我审视荒谬,“我们竟然要在这里不断强调自己社交媒体发的东西好正常。我穿什么不代表他要整我,不(要)合理化这件事”,并批评社会对待性暴力的行为太过宽容,常以合法与否作为判断对错的标准 。
“法律未跟得上这个位置,我们着眼的不是‘What the law is’(法律是什么),是‘What the law should be’(法律应该是什么)。”小光说。
诗慧曾与朋友分享案件,但得到“他好像没有犯法”的回应。她一度动摇,“没有案例、没有法律去跟我说这件事是错的,那我怎样说服自己这件事是错的呢?”甚至质疑“可能是我自己太敏感呢?难道我要刑事化所有有性幻想的人吗? ”
诗慧一度失语,“这件事是你知道出了问题,但是你讲不出究竟它哪里是问题”。后来再细想,她直指,制作后便有被发布的风险,而且过程没经过当事人同意,已剥夺性自主权。她认为这种行为不止是“性幻想”,“当你真的将你的思想变成一个实质上的图片,然后保留在你自己的电脑里。整件事的性质都不一样。”-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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