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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2 | 來源: 法治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建議增加對涉水兒童區域進行專項規范。比如,強制要求所有涉水兒童區域(無論面積)至少有1名持證救生員在崗且換班需無縫銜接;涉水兒童區域必須使用防吸排水口及定期更換蓋網;明確設施每日安全巡檢制度,留存記錄備查;應急工具(如扳手)必須固定放置於明顯位置;同時,要求安裝無死角監控,且監控室需24小時專人值守等。
3、類似事件頻發,是否反映出酒店行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普遍漏洞?監管部門是否應加強對親子場所的安全檢查和處罰力度?
張雲燕:酒店行業安全事故頻發,此類事件的發生絕非偶然,暴露出該行業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漏洞。部分酒店為降低運營成本,存在安全投入嚴重不足的情況;員工培訓流於形式,如本案中工作人員不熟悉閥門操作。在監管層面,同樣存在短板。現行的檢查大多側重於“證照是否齊全”,而對於“設施是否有效運行”等關鍵環節關注不夠。部分地區檢查頻次較低,難以及時發現和處置動態安全風險。
安全無小事,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議從以下方面強化監管:壹是開展常態化突擊檢查。文旅、市場監管等部門需對親子場所等重點區域開展“雙隨機”檢查,重點排查排水系統是否暢通、救生員資質是否合規等關鍵內容,確保安全設施正常運行。贰是升級處罰措施。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除依法進行罰款外,應將其納入信用黑名單,並限制或暫停其承接親子類項目,以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倒逼其重視安全管理。叁是建立強制保險制度。要求親子場所等重點經營場所投保高額公眾責任險,以增強其風險承擔能力,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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