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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其他人則抨擊法官竟然接受妻子患有多動症作為借口,並稱這是對多動症患者的輕視。
網友:"他的妻子沒遇到他之前是怎麼活的?"
有人說:“我想知道他的妻子在遇到他之前是怎麼活下來的?”


另壹位網友補充道:“這簡直是侮辱。不僅是對多動症患者的侮辱,也是對我們國家的侮辱。真是可悲”。

還有人說:“這太荒謬了。多動症並沒有嚴重到法官應該做出這樣的判決”。根據《每日郵報》的報道,法官吳女士於20世紀80年代從香港移民加拿大,在成為法官之前曾擔任華裔及東南亞裔法律診所主任。

據她在加拿大律師協會(CBA)的個人資料介紹,吳女士擁有30年為低收入少數族裔客戶提供辯護和訴訟服務的經驗。
她告訴CBA:“我專門在法律診所系統工作,幫助那些在尋求法律援助方面面臨多重挑戰的低收入少數族裔客戶。“
”我相信,我在法律診所系統的工作經歷讓我變得更有同理心,也更能體諒不同個體在司法系統中的不同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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