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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9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高等法院近日裁定,壹對華裔夫婦向BC省政府移交溫哥華壹套公寓的協議有效,駁回了他們試圖撤銷協議的主張。法院認為,簽署協議過程中不存在語言障礙或協商不公,政府行為合法合規。

家庭涉案,政府啟動財產沒收
根據CTV的報道,BC省民事沒收處於2019年起訴A某夫婦以及他們的兒子B某,指控他們在溫哥華擁有的兩處房產是“非法活動所得及工具”,要求將相關財產充公。
法院文件顯示,B某因涉入2014年皇家騎警在基洛納(Kelowna)展開的毒品調查,最終被定罪,成為此次財產訴訟的關鍵背景。
和解協議:放棄公寓,保留自住房
2024年12月,A某夫婦在調解中與政府達成和解協議:- 自願放棄位於Kerrisdale社區的壹套兩臥室公寓;
- 同意將兒子B某的名字從他們位於東溫哥華的自住房產權中移除;
- 仍可繼續居住在該自住房,但終生不得在產權上加上兒子。
和解協議還規定,Kerrisdale公寓的出售將由民事沒收處全權處理。
事後反悔:稱語言障礙致協議不公
盡管協議已簽署,A某夫婦後來卻拒絕配合法院簽署撤銷原始訴訟的同意令,轉而向法院主張該和解協議“顯失公平”。他們聲稱在調解過程中沒有律師陪同,語言障礙也使他們無法充分維護自身權益。
然而,法官Lindsay R. LeBlanc在判決中明確指出,調解當天有經過認證的翻譯全程協助,且法院在整個過程中多次告知他們有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法院裁定:協議有效,不予撤銷
LeBlanc法官在裁決中表示:
“我不認為在協商中存在任何不平等地位。調解是由A某夫婦提出的,民事沒收處也采取了合理措施,確保他們不會因語言問題而處於劣勢,並為他們聘請了翻譯”。
法官指出,夫婦贰人當天未就翻譯表達任何異議,也沒有提供證據表明曾要求法律協助但被拒絕,因此他們關於“協議無效”的主張缺乏事實支持。
法院最終認定和解協議合法有效,維持其原始條款不變。
REF: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civil-forfeiture...-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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