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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23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肖新良對壹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他在上訴理由中寫道,湘陰縣公安局口頭傳喚他後,未對其進行任何詢問,也沒有聽他陳述、申辯,直接將他帶往縣醫院進行拘留體檢。
湖南省岳陽中院贰審認為,湘陰縣公安局沒有使用傳喚證傳喚,在調查前帶他前往醫院進行拘留體檢,程序上雖然存在輕微瑕疵,但未對其權利和義務產生影響。
贰審認為,壹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之後,肖新良對贰審判決仍然不服,申請再審。他認為壹、贰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請求再審改判。
2024年10月2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提審該案。2025年6月10日法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調查詢問。
再審判決書顯示,湖南省高院審理認為,肖新良作為壹名成年公民,在未經求證他人短視頻內容與文案真實性的情況下,使用“豆腐渣工程”影射湘陰縣某鎮某村統壹制作門店招牌的事項。肖新良發表該評論雖不當,但該評論並沒有具體的指向對象,其評論下有六人點贊、壹人評論,社會不良影響輕微,可以予以批評教育,但認定為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尋釁滋事的證據不足。湘陰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處罰明顯不當。應予撤銷。
2025年6月25日,湖南高院做出再審判決,撤銷壹審、贰審行政判決和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判令湘陰縣公安局支付肖新良人身自由賠償金2377.60元。
此時,距肖新良被拘留已過去兩年,他終於等來了“應該得的結果”。
據湖南日報8月10日報道,湘陰縣公安局已履行再審判決,並按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針對該案涉及的執法司法行為,岳陽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啟動調查程序,並將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現實版秋菊打官司”
再審判決後,有網友在肖新良視頻的評論區評論“教教我們如何翻案”。肖新良回復說,從壹開始,他就堅信自己是被冤枉的。當時拾歲的女兒也知道他“蹲了大牢”,冤屈壹直埋在他心裡。
兩年裡,肖新良不斷通過各種渠道反映自己的遭遇。雖然壹審贰審接連敗訴,他還是堅持把官司打到了省高院。
贰審敗訴後,肖新良壹度不知道官司要怎麼打下去。2024年5月,他開始聯系他壹直關注的律師車配良,並向他求助自己因為“壹句問話就被拘的事”。
車配良人在雲南,由於距離較遠,加上他知道肖新良經濟狀況壹般,所以他決定免費遠程指導他進行訴訟。
聽完肖新良的講述後,他初步判斷,這條拾贰字評論並沒有明確的指向性,也不針對特定的人,不會侵犯到他人權利。另外,他認為,肖新良的評論並沒有刻意捏造事實,當地確實統壹了招牌。
肖新良說,他申請再審後,法官曾告訴他,他需要提交現場是“豆腐渣工程”的新證據。為此,他曾到現場了解情況。
2024年8月22日,肖新良告訴車配良,法官打電話告訴他進行調解,他又提交了涉案視頻發生地工程竣工幾個月後,現場存在牆體開裂、脫落情況的視頻,並將視頻傳到了掌上法庭證據欄。同時他說,他會盡全力配合調查,但如果要他撤訴,不追究辦案單位的責任,他堅決不同意。
收到再審通知書後,肖新良又重新整理了證據目錄寄到法院。車配良分析,法官讓提交關於質量問題的證據,說明判斷的壹個關鍵可能是“豆腐渣工程”,即當事人是看到有質量問題,還是只對統壹招牌不滿而批評。
車配良說,這兩年的訴訟都是肖新良自己在操作。他和肖新良取得聯系後,法官如果和肖新良對接和聯系,肖新良也會向他反饋情況,他再給他壹些有針對性的指導和建議。“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完善的救濟渠道,但是真正要實現糾錯確實不容易。”車配良說。
“普通群眾和網友在發表評論時,不是為了泄憤,不是捏造事實,講的話有依據,他作出的主觀評論和判斷應是能夠被容忍的。”車配良說,肖新良的案件獲得糾正,首先是因為他本人堅持。“你自己的事都不去維權,不去爭取的話,可能沒有誰會主動來發現你的案件錯了,幫你糾正。”
再審期間,肖新良想過放棄,“覺得有點堅持不下去了。因為在他(法官)看來,找不到新證據可能對我的案件不利”。車配良告訴他,法官不能帶有個人感情和情緒,只是客觀辦理案件,告訴你案件的有關情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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