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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24 | 來源: 加西網 | 有1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溫哥華壹名男子因危險駕駛導致幼兒死亡被判無罪,不會面臨新的審判。
2021年7月,溫哥華市中心發生壹起車禍,壹輛 SUV 沖上人行道,撞倒了壹名小女孩和她的父親,導致這名幼兒死亡。
周伍,BC省最高法院駁回了檢方的上訴,宣判溫哥華市中心車禍致壹名兩歲女孩死亡的男子無罪,無需再接受審判。
2024 年 4 月的壹次審判中,賽義德·拉明·莫什菲吉·扎德 (Seyed Ramin Moshfeghi Zadeh) 被判無罪,罪名包括駕駛致人死亡和危險駕駛致人身體傷害。
2021年7月,在溫哥華市中心 Hornby 街和 Smithe 街交叉口發生壹起嚴重車禍。莫什菲吉·扎德闖紅燈,與壹輛邁凱倫跑車相撞。碰撞導致他的SUV被推上人行道,撞上了懷抱年幼女兒奧申的邁克爾·希瓦。
希瓦受了重傷,他的女兒奧申則不幸死亡。
審判法庭獲悉,當扎德以 47 公裡/小時的速度駛過霍恩比街的拾字路口時,紅燈已經亮了大約 20 秒,他沒有踩刹車,直到被那輛正常行駛的跑車撞到。
原審法官 Kathryn Denhoff 裁定,被告注意力不集中,同時駕駛方式危險,但他短暫的注意力不集中,所做出的行為並未“明顯偏離”所要求的謹慎標准,因此不構成刑事犯罪。控方認為不合理,提出上訴。
由 BC 省叁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庭之後駁回了控方的上訴,認定雖然原審法官的理由中存在壹處法律陳述錯誤,但該錯誤是獨立的,且對其結論並非致命。
其中兩位法官W. Paul Riley大法官和Leonard Marchand首席大法官都持以上觀點。 W. Paul Riley認為,事件是壹場悲劇,而被告的駕駛行為無疑是這場悲劇的根源,他在紅燈亮起時駛入繁忙市區的拾字路口,卻沒有明顯減速或停車,明顯違反了交通規則,造成的後果是災難性,令人心碎。-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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