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8-28 | 来源: 上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我们可以看到,以上几种看法虽然有些不同,但都肯认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台湾的领土主权并不是“中国”所拥有。 不是中华民国,当然更不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旧金山和约》当中,日本放弃了台澎主权,所以在那个当下,台湾的领土主权是属于未定的状态。 后来经过演变之后,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已经认定,我们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与经历,就是完成了民主化。
四、台湾国家地位的确立,来自人民意志与民主实践
关于《旧金山和约》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再次强调,关键并非在于是否“地位未定”,而是它明确揭示一点:台湾的主权在当时并未移交给任何国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实上,根据国际法,战争时期不能够移转领土的! )
中共政权成立之后在国际法上面,强调自己继承了所有中华民国的东西(就像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迭一样),特别是包括台湾的领土主权。 然而,《旧金山和约》这份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不仅排除了中国对台主张的合法性,也为台湾人民决定自己命运保留了空间。
假设我们继续国民党以前的那套史观,1945年台湾光复、回归中国,1949年内战由中共获胜,中共就会直接继续讲说1949年之后就是由中共承继并拥有台湾的领土主权。 这就是所谓一中原则的可怕之处。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设计出来的《旧金山和约》以及其后主导的《中日和约》,刻意让台湾的地位保持未定,其来有自。
台湾的国家地位是透过民主制度、自我治理与人民的选择,而逐步建立。 尤其,1992年完成中央民代的全面改选与普选、1996年台湾完成首次总统直选,由全体国民共同选出国家领导人,标志着自决与主权在民的实践正式成形,也再三确立了“台湾不属于中国”的政治现实。
这一系列由人民意志主导的民主进程,使得台湾的国家地位愈发稳固,并逐渐获得国际社会的理解与肯定。 举例来说,不管是经济学人、瑞典的多元民主计划(Varieties of Democracy, V-Dem)调查数据库、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等国际知名的专业评比,都把台湾评比为最民主与最自由的国家行列。
台湾的国家地位是透过民主制度、自我治理与人民的选择,而逐步建立。 (美联社)
五、回应批评者
许多人会批评说外交部的论述正朝向“台湾地位未定论”靠拢,甚至认为台湾政府刻意放弃“中华民国”的名号与法律主张。 然而这些批评可能会更落入中国的法律战框架。
首先要强调的是,使用台湾这个名称,并不意味否定“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而是对台湾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以及在国际场域中实用与辨识上的选择。
国际上早就将“台湾”视为台湾,而不是中国; “China”一词在当今国际语境中早已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现在不管是官方或民间都以“Taiwan”来凸显主体性,这是最基本与合理的常识。
过去,马英九总统曾在国际场合(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见面)公开表示:“我是台湾的总统(I am the president of Taiwan.)。”在2011年总统大选辩论时,他讲说“中华民国是我们的国家,台湾也是我们的国家”。 过去不管是哪一个政党执政,包括国民党执政时期,都有许多国际条约或者国际间的协议,是以“台湾”为名义签署的(参考:中华民国条约协定资料库),例如光是在2008年马政府上台后的半年内,就有“台湾”行政院国科会和法国、捷克等国签条约,“台湾”金管会与约旦和迪拜签条约。 又如2009年与斯洛伐克签的民航协议,签约方是台湾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更有趣的是,在同一份多国在同一天签署的备忘录当中(例:2019年8月,防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金融情报交换合作备忘录),跟某些国家是写“台湾法务部调查局”,某些国家写“中华民国(台湾)法务部调查局”。 换句话说,台湾、台湾、台湾(台湾),这些名称的使用并不影响到我们对外交流,反而提供更弹性的选项。-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