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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30 | 來源: 工勞小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導語
今夏的高溫與極端天氣,再次將基層勞動者的處境推到公眾視野。7月,青島大學的宿管員疑因持續高溫突發疾病離世,山西載有14名采椒零工的中巴車在洪水中銷聲匿跡,令人想起2023年7月涿州水災中被困在廠房的工人。此類事件並非偶發個例。隨著極端高溫與暴雨天氣日益頻繁,基層勞動者面臨的生存與工作壓力進壹步加劇。
根據《中國氣候變化藍皮書(2025)》,1961年至2024年,我國極端高溫和極端強降水事件呈增多趨勢。根據中國天氣網(1、2)的數據和澎湃新聞的信息匯總,近幾拾年來,中國城市的高溫日變得更多、更熱、更早,暴雨和大暴雨天氣過程的持續時間也有增加的趨勢。今年的異常天氣在6月已初露跡象。6月,全國平均氣溫21.1℃,較常年同期偏高0.9℃,與2022年並列為1961年以來歷史同期第壹。全國平均降水量85.8毫米,較常年同期偏多3.4%,長江中下游地區降水偏多5成至2倍。7月,北京出現特大暴雨,24日-28日間,全市最大降水量543.4毫米,相當於肆天下了近壹年的雨。
極端天氣對勞動環境暴露度高、勞動強度大、休息條件差的勞動者有更大的威脅。比如,廠房、工地、礦井容易積水、坍塌,戶外勞動者(外賣員、長途運輸司機、清潔工等)中暑或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顯著增加。同時,這類勞動者還往往缺乏相應社會保障:高溫津貼、防暑降溫措施難以落實;極端天氣帶來的傷害很多時候被視為“自然災害”而非“職業傷害”,勞動者及其家屬維權難。長期處於高暴露、高強度、低保障的工作環境中的勞動者既缺乏應對氣候風險的條件,也缺乏制度性的保護,ta們是受極端天氣影響更甚的群體。
氣候極端化與勞動風險疊加,基層勞動者正以身體和生命承擔著這場氣候危機最沉重的代價。工勞小報第壹期主題刊關注氣候危機下的勞動者,梳理今年以來,高溫和暴雨天氣下基層勞動者面臨的多重風險,以及相應制度保護的狀況。
高溫之下:未落實的補助與保障的不均
相比過往公眾認知裡,建築業戶外工作者最常面臨高溫天氣的風險,今年,室內勞動者的脆弱性也格外凸顯。7月6日,青島大學宿管疑因高溫去世的消息,引發了關注高溫下勞動者處境的小高潮。無獨有偶,7月15日,西安壹保安也因高溫天氣在保安亭猝死。在壹年比壹年嚴峻的夏天,保護勞動者的政策是否到位,又是否真的能在實踐中落在實處?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但更重要的並不僅是發壹筆錢,而是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溫度,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溫措施,如減輕勞動強度,調整工作時間,定期為勞動者提供健康檢查,並采取新科技、新設備控制高溫,進行日常監測和健康檢查等。
越來越多工人的工作環境已達到應發放高溫津貼並采取其它措施確保用工安全的條件,因為大部分中小型工廠的流水線都沒有空調,車間溫度動輒達到33度以上。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哪怕工作場所突破高溫,高溫津貼的發放和執行往往混亂且不規范。中國勞動趨勢的分析指出,高溫津貼實際落實上各省各行其是,缺乏統壹標准,多個省市區別對待室內外工作者,且津貼標准多年未更改。在過往法律判例中,企業可能聲稱溫度達標,拒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起訴後需自己提供對工作場所的第叁方檢測報告和證人證詞,否則法院可能駁回勞動者的申訴請求;而及時發放了津貼的用人單位可能也以此來免除改善勞動條件的責任:今年6月,有上海企業被曝光,老板以‘高溫費已發放’為由,拒絕在車間開啟空調,導致員工在高於37度的環境中工作。
高溫勞動導致的工傷和工亡常因發生時間和地點的模糊,而被用工單位推諉責任和拒絕賠償。7月,西安猝死的保安周某就因在上班前壹小時出事,且長期居住的條件惡劣的職工宿舍嚴格意義上不算作工作環境,遭遇相關責任方的推諉,小區物業稱周某屬於外包員工,勞務中介則認為周某是在正式用工前壹小時猝死,不符合工傷,公司僅願意進行有限的人道主義賠償。現實中熱射病發病以及因高溫造成的傷病實際發作的時間地點可能有延遲或模糊性,由於缺乏更明確的政策細則執行落實的規定,企業得以規避工傷責任。
另壹暴露在特殊脆弱性的高溫勞動群體是大量就業不穩定、處於非正式勞動關系的工人,包括建築業、農業、家務勞動者、拾荒者和街頭小販等。例如,平台接單的家庭服務業勞動者大多為靈活就業的網約工,盡管其工作環境符合高溫津貼的標准,但由於ta們大多沒有和平台或外包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平台便規避了提供權益保障的責任。非正式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障非常不足,這類工作又因其靈活的工作時間可能更多吸納了需要承擔雙重勞動的女性。這再次提醒我們,高溫天氣的風險哪怕在勞動者當中也並非均等,原本就落在社會保障網絡之外的工人沒有退出高溫工作的選擇,也更缺乏制度保障。
暴雨洪水多發,勞動者面臨的多重風險
今年的汛期相較於往年有所提前,從6月下旬開始便呈“南方久澇、北方急澇”的態勢:6月27日後,華中西南壹帶(河南、貴州等)連續強降雨引發城鄉內澇與山洪,公路中斷、工地與小作坊被迫停擺,外來務工者與臨時工首當其沖,很多人既無帶薪停工也無災後補償的預期。7月下旬的雨帶北抬,北京在7月28日啟動防汛壹級響應,公共交通與文旅場所大面積停運,對零工、騎手、環衛與文旅服務業的即時收入形成斷崖式影響。截至7月末,北京近郊多地受災,受災居民與小微企業、保潔與民宿服務人員等在保險與社會救助覆蓋上的薄弱處境,延長了ta們重啟生計的時間成本。8月初,南方暴雨再度“倒水式”傾瀉:深圳多次觸發分區暴雨紅色預警,深汕特別合作區鲘門街道在66小時內錄得累計891.6毫米極端雨量,地方層面壹度采取“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綜合措施。節律交替的降水過程,把基層勞動者置於兩難境地:停工無薪,出勤又高危。
無人機視角顯示,2025年7月29日,中國北京密雲區因強降雨發生洪水,村莊民房及其它建築物部分被淹沒。
今年發生多起暴雨失聯案,勞動者在通勤、返鄉或臨時工地轉換途中陷入聯絡中斷與生命危險。把今年的情境與既往經驗對照,則更能看清結構性問題:汛期紅色預警即代表停工停運,但平台與外包體系的層層轉包,使得用工調度與氣象預警存在嚴重脫節。今年南方多地的暴雨裡,清晨出工的通勤包車最易陷入“預警已發,車仍在路上”的風險之中,農忙季或采摘季的短期招工隊伍尤為脆弱,壹旦遇山洪就可能失聯。在這些情況中,誰來下停運指令、何時通知、出了事誰負責等問題,至今依然模糊不清。
暴雨和洪水的多發也暴露出交通與物流業的脆弱:運輸能力驟降,站點關停,從業者的生計因此受到嚴重沖擊。洪水沖毀道路橋梁後,貨車司機、快遞與倉配從業者既擔“車損自擔、貨損自賠”的合同風險,又面臨平台考核延遲與罰款的壓力;此前小報總結過洪災對運輸與出版等行業的連鎖傷害,道路雖能很快搶通,但勞動者的保障卻無法跟上:誰付停工的錢、誰賠損壞的工具、誰負責理賠,往往沒有明確責任人。
而對於勞動者而言最大的困難是災後的漫長恢復。對於涿州而言,災後重建的遲滯首先體現在產業鏈節點的受損:作為北京出版業的庫房腹地,涿州的圖書物流園區“整園受淹”,有企業自述8000平米庫房、約360萬冊存書幾近全損;而圖書庫存常被保險拒保或保額有限,巨額虧損只能在企業與壹線從業者之間層層消化,影響從編輯、倉配到營銷的整條產業鏈條。對交通與即時配送來說,洪水後的“重啟”同樣艱難:城郊的快遞集配站往往最早失守、最晚恢復,北京房山區壹處站點曾壹度困住80人;水退之後,即便車輛還在,但電瓶報廢更換動輒上千元,自擔成本直線上升。
此外,暴雨天氣對外賣騎手的影響也拾分顯著。這不僅是因為騎手在暴雨中工作有更高的風險,容易遭遇交通事故,更是因為,在暴雨天氣,城市居民對外賣的需求量會劇增。在暴雨天氣,外賣騎手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長時間淋雨而生病,腳長時間浸泡在不幹淨的水中帶來的健康風險,在雨天發生滑倒、翻車、撞車等意外。上述風險會因缺少高質量的防雨裝備(比如能夠抵擋暴雨的雨鞋、雨衣)而加劇。同時,暴雨天氣也會帶來手機進水、電瓶車電瓶泡水等問題,帶來進壹步的財物損失。
暴雨中的外賣員
關於暴雨或洪澇,相關的制度性保護很少。洪水突發往往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由此造成的工廠被淹、工人沒能及時撤離而遇難,在部分地方人社部門可能不算作工傷。而對於農民工、臨時工、非正式就業人員,因為工傷保險覆蓋不足,更可能面臨“無人負責”的情況。對於農戶而言,農作物在洪水中受損可以通過相關農業保險獲得相應理賠款,但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拾分有限。
與洪澇相關的另壹項制度性保護是蓄滯洪區補償。依照《蓄滯洪區運用補償辦法(2025年)》,國家會針對住房、農田、專業養殖、經濟林等區域在蓄滯洪區運用期間的水毀損失予以補償,補償力度在損失的40%到70%之間。不過,該項補償只限於被劃定到蓄滯洪區范圍的情況,覆蓋范圍拾分有限;且該補償只針對洪澇中壹般性的財產損失,也非為勞動者提供的針對性保護舉措。
結語
長期在高暴露、高強度、低保障工作環境中的基層勞動者,往往缺乏必要的物質與技術條件去應對氣候風險。面對高溫,建築業、環衛、制造業等戶外勞動者缺乏遮陰、降溫、防護設備等基本設施;外賣騎手在極端高溫、暴雨、台風等氣候事件中仍需作業,缺乏有效的防御手段。由於收入有限,ta們往往也難以通過購買空調、防護服、高質量雨具、保險等方式來提升防護能力。而信息獲取渠道的匱乏,則使ta們無法及時獲得氣象預警和健康指導等關鍵信息。這些條件上的不足,使得勞動者在面對氣候風險時更加被動。而制度性保障的缺位,則將ta們推向更加危險和脆弱的境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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