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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02 | 來源: 桃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數據方面,該文發掘並采用了很多新的數據來降低測量誤差。比如,該文第壹次考慮到返銷糧的數量,從而降低了由於反向因果導致的內生性問題。該文采用受災比率來測量饑荒程度。此外,該文應用壹系列變量如右派數量、農業“高產衛星”的數量、參加食堂的人口比率及農業集體化進度來系統測量分地區的政治激進程度(見表3)。
表3:分省激進指標
說明: 樣本中沒有包括當時的叁個直轄市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如需引用本表所涉及的數據,務必同時注明原始出處及本文。
數據來源: 由本文作者根據相關文獻整理。/ 農業高產衛星0數據摘自5人民日報6 1958年 6月~ 1960年 12月; / 加入食堂人口比重0為 1959年底的數據, 來自5農業合作化重要資料匯編: 1949-1957 (1990)中央黨校出版社; / 超額征收率0為 1959~ 1961年平均數字, 來自5農業經濟資料: 1949- 19836 ( 1983)農牧漁業部計劃司; / 右派0數據來自/ 關於右派分子摘帽子的工作報告0 ( 1959), 中共中央組織部統戰部; 農業合作社進度反映的是 1956年夏天的情況, 數據來自 Chung ( 2000)。
上述關於饑荒原因的文獻顯示出明顯的前後繼承性。在早期研究中,文獻的關注點主要放在饑荒本身的嚴重程度上,試圖通過地方差異來揭示饑荒的成因。從FAD角度看,文獻發現天氣、公共食堂造成的糧食浪費、激勵問題、退出權喪失以及糧食調出導致的糧食不足等是形成饑荒的因素;從“權利”角度,文獻發現的成因有城市偏向制度導致農村居民余糧不足、對農村地區的資源汲取、糧食的過量征購以及大躍進運動期間激進的政治氛圍導致糧食減產也加劇了分配不公。對上述研究的總結性描述見表4。
隨後的研究則進壹步探索作為前述研究解釋變量的政治激進所產生的原因。以上研究均采用省級作為分析單位,他們的發現有助於我們理解省與省之間饑荒和激進程度的差異。已有研究也發現省以下的死亡率差異同樣顯著,例如同處於河南省且彼此相鄰的兩縣,饑荒期間的死亡率差別達10倍以上(曹樹基與廖禮瑩,2010)。以上基於省級的研究無法解釋這種省內差異。針對這種差異,Bernstein(1984)開創性的研究論述了糧食統購和饑荒之間的關系,他發現基層生產隊幹部的農民身份使得他們在執行有關政策時往往偏袒農民。在更大范圍內,如果這種幹部特質具有地區差異,無疑有助於我們理解饑荒或者激進在基層出現差異的原因。
表4:現有研究關於饑荒成因的觀點
伍、饑荒的長期影響
(壹)對政治及經濟制度方面的影響
現有文獻主要從政治、經濟制度以及人口方面入手探索這次饑荒造成的長期影響。Yang和Su(1998)將饑荒和1978年之後的農村制度變革聯系在壹起。首先,饑荒促使國家領導人將1958年建立起來的大公社制度改變為“叁級所有結構,生產隊為基礎”的組織,農民的自留地、自由市場被默許。其次,在毛澤東主席逝世之後,中央領導人對農村政策的分歧,為農村基層進行制度嘗試提供了空間和機會。最後,饑荒造成的巨大災難,使得農民和幹部逐漸認識到大而全的公社制度內在的弊端。對制度偏好的轉移導致中國農民最終在20世紀70年代末自下而上地放棄人民公社制度並建立起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Yang(1996)發現那些遭受饑荒打擊最嚴重的省份也是最早推進制度改革的省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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