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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04 | 來源: 發現新西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新西蘭 | 字體: 小 中 大
02
驅逐追溯期延長到20年 條件收緊
法案擬議修改內容:
驅逐追溯期將從10年延長至20年,覆蓋持居民類簽證卻犯下嚴重罪行的人;
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將觸發驅逐風險;
歷史犯罪(包括入境前犯下的罪行)也將成為驅逐依據;
對“簽證錯誤發放”的定義將被擴大,任何因錯誤獲得的簽證將不再受益,持有人可能被驅逐;
驅逐通知可通過電子方式送達,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實際地址;
移民官員在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違反簽證條件時,可要求對方提供身份信息。
這意味著在立法之後,只要你沒有換護照,那麼20年裡都得老老實實待著。
壹旦犯下嚴重罪行,就有可能驅逐回原居地。
政府希望進壹步打破拿到居留權就有護身符的錯誤概念。
根據移民局數據,在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底之間,共有1259人被驅逐出境、自行離境或自願離境。
該數字已比上壹財年增加352人。
定義
驅逐出境(Deportation):
指在新西蘭非法居留、或持有臨時簽證被認定應被驅逐,且已被送達驅逐令的人,並在被驅逐令送達後離境。
自行驅逐(Self-deportation):
指在新西蘭非法居留的人,在可被送達驅逐令之日之後,未經送達驅逐令,自行離境,不產生任何由移民部承擔的費用。
自願離境(Voluntary departure):
指在新西蘭非法居留者,或持有臨時簽證且被認定應被驅逐的人,在可被送達驅逐令之日之前,自行離境,且不產生任何由移民部承擔的費用。
03
首次披露:“黑”在新西蘭的估計人數
有人會說,行啊,那我就幹脆“黑”在新西蘭好了,反正這裡也沒有人查水表,啊哈哈哈……
然而,上述消息公布當天,新西蘭移民局同步地首次披露,目前全國共有超過20,000名簽證逾期滯留者(overstayers)。-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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