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9-06 | 來源: 多倫多熱推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誰會建議在多倫多通勤高峰期走DVP高速?”
這不是壹句牢騷,而是加拿大稅務法院法官判決書裡的“靈魂拷問”。
壹場看似小小的搬家抵稅糾紛,硬生生被打成了5年的官司。最終,納稅人贏了,而且這場勝利還可能給全國上班族帶來新的希望。
5年抗爭,從壹條路開始
故事的主角是多倫多的理財顧問Patrick de Kruyff(下文簡稱“小P”)。
2020年,小P從Newmarket搬到密西沙加,工作地點在多倫多市中心,每天朝九晚伍,沒有彈性工時,只能硬著頭皮擠上DVP高速,和成千上萬上班族壹起堵車。
搬家花了將近13萬加元,其中包括中介費、土地轉讓稅等費用。按規定,只要新家比舊家離公司近40公裡以上,就能申請搬遷費用抵扣。
看似合理的申請,卻被CRA拒絕了。理由是:小P的通勤只縮短了32.8公裡。
但問題是,Google地圖明明告訴他:減少了47.4公裡!
小P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發現了“致勝證據”——CRA的審計員根本不在多倫多,而是在溫哥華。
圖源:CITYNEWS/Hugues Cormier
由於時區不同,即便雙方在周壹至周伍下午4:45(交通高峰時段)輸入同樣的起點和終點,CRA得到的卻是更短的距離。因為審計員在Google地圖輸入的是溫哥華下午4:45,可多倫多那時已是晚上7:45。結果,兩邊算出來的路程天差地別。
創造先例:Google地圖可作“法律依據”
這場官司不僅讓小P獲勝,還創造了法律先例。
稅務法院法官Randall Bocock在判決中承認:Google地圖可以用來計算“最常用的最短路線”,以滿足40公裡的搬遷扣除標准。
法官指出:“忽視這種普及軟件的作用,只會讓法律過時、不准確。繼續固守紙面化的思維,會把法院和法律困在過去,而公眾早已人手壹部智能手機,用導航來決定路線。”
壹句話:法律要與時俱進!
小P感慨,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勝利,更是所有上班族的勝利:“在BC省Prince Rupert,40公裡可能只要20分鍾。但在多倫多,40公裡可能就是壹個多小時。壹公裡在多倫多,和別的地方完全不是壹回事。”
他甚至因為通勤壓力,被醫生提醒要換住處,否則會“縮短壽命”。
歷史回顧:CRA的“奇葩算法”早就被法官吐槽過
事實上,這不是CRA第壹次在“算路問題”上“翻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