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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08 | 來源: 海邊的西塞羅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唐代長安為什麼要執行如此嚴格的宵禁制度?這背後的邏輯是值得探究的。
有種說法認為,是在照明技術沒跟上時為避免鋪張浪費和火災風險而執行的下策。但實際上這個觀點似是而非。唐以後的宋,是中國歷史上幾乎唯壹的不執行宵禁的朝代,坊市制度被打破,城市居民無論何時都可以自由行走,買賣生意隨處可見。但眾所周知,宋代也許什麼都缺,唯獨不缺的,就是錢。這個唯壹“不禁夜”的時代,是古代中國商品經濟最發達、老百姓最富得流油的時期。同時代英格蘭的國王,其富裕程度可能只相當於汴京城看城門的武卒。宵禁政策的打破,既沒有給城市沒有造成百姓的貧窮。相反,像蠟燭等照明設備,還在此時被大量采用。中國第壹次有了繁華的“不夜城”。
而為了防范火災風險,宋代官府還在城中高處建望火樓,晝夜有人了望,壹旦發現火情,官兵攜帶消防器械,前往撲火。
稍壹對比你就會發現,宋代對城市的管理態度其實才是正確——作為壹個有活力、使人自由的人群聚合體。城市其實有能力消化、解決它自身所帶來的大部分問題,而政府應當充當的是“守夜人”的角色,做好服務,解決那些只能由公權力解決的問題。
但當唐代,亦或者說除宋以外中國幾乎所有的古代王朝,其管理城市的思路卻是做“巡夜人”,通過實施極致的管控,將問題幹脆取消掉。
這種奇特思路的原因,是從根子上講,古代中國文明幾乎從來不是壹個真正的“城市文明”,從商鞅為秦王獻策,將老百姓定義為為國“耕戰”的機器那壹天起。城市就從來不是古代公權力所要服務的對象,而是它壹直試圖解決、甚至取消的壹個“亂源”。
你看,在韓非子為秦王朝設立的仇敵——所謂的“伍蠹”(學者、言談者、帶劍者、患御者、商工之民)幾乎都是以城市為中心進行活動的。想要管控他們,消滅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城市的體量壓縮到盡可能小,而將城市的規矩設立的盡可能多。
畢竟“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人多,就意味著管理成本的增加,若不願意放松管制,就只能盡量做減法,取消問題。
所以自秦以後,古代中國無論王朝怎樣變換,“反城市”的苛法就壹直非常之多。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就記載:“宿衛郎官分伍夜誰呵,呵夜行者誰也。”可見,宵禁在那時就已經出現了。
整個唐代的長安城,其實是隋唐關隴貴族在完成大壹統之後為了支撐附庸王權的龐大官僚機構,而不得不形成的壹個巨型的“機關大院”。長安與當時西方已經隕落的羅馬和方興未艾的君士坦丁堡相比,最大的區別就在於:這裡不是城市的聚集產生了權力,而是權力的聚集不得不形成壹個城市。於是長安城從壹開始,就是壹個等待被處理問題。而坊市制度、宵禁制度,就是這個文明在積累了千年的城市管控經驗後,拿出的“集大成”解決方案。
約束和限制城市的發展,在我們今天看來,是坊市制度對城市而言的最大弊端,但對於古代皇權來說,它其實恰恰是不斷被采用,完善的最大優點。
按說壹個人口數拾萬的大城市,必然會產生龐大的商業交易需求。可是至少在唐代前期,長安城中主要居住著的封建官僚、軍隊及其家屬以及壹些服務人員,起生活必需品的調配,其實是依附在朝廷的俸祿制度下進行的,這個體系非常類似於憑票供應的計劃經濟,是基本不需要商品交換的。
那麼,無法被這套體系所容納的外來人口怎麼辦呢?不好意思,長安城不歡迎這種人。唐代同期在農村所施行的均田制、租庸調制,其主旨思想是將農民盡量固定在他們的土地上,並通過這種分配維持王朝的治安、財政與兵員的穩定。所以它天然是反對農民脫離自己的土地,向大城市“無序流動”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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