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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09 | 來源: 代軍哥哥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法律解讀:虧損不影響內幕交易罪認定
針對內幕交易虧損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前檢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魏景峰律師解釋稱,內幕交易罪的犯罪構成核心在於行為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本身,而非交易結果的盈虧。只要行為人的行為符合利用內幕信息、在信息敏感期內交易、情節嚴重等要件,即構成犯罪。
魏景峰律師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即使交易最終虧損,只要證券交易成交額達到 50 萬元以上,就可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從而構成犯罪。同時,交易虧損並非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但法院在判處罰金時可能會綜合考慮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判處壹定數額的罰金。
事件警示:娛樂圈與資本圈交往的法律紅線
楚軼男內幕交易案再次凸顯了證券市場監管的嚴格態勢,表明監管部門對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持續加大,無論是否獲利,壹旦涉嫌犯罪都將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
此案也為娛樂圈與資本圈的密切交往敲響了警鍾,警示任何試圖利用內部信息牟利的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即使交易最終虧損也無法逃脫法律制裁。法律專家提醒,內幕交易不僅破壞市場公平,還會對資本市場秩序造成嚴重影響,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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