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9-11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加拿大不少纳税人会在本职工作之外尝试开展副业,期望赚取额外收入,甚至借机抵税。但加拿大税务局(CRA)对此有明确规定:若“副业”不具备足够的商业性和盈利动机,其亏损不得用于抵扣税款。
近日,一宗在加拿大税务法院审理的案例,再次为“副业抵税”问题划出红线。税局成功驳回了一名男子2019年和2020年通过直销公司安利(Amway)业务申报的经营亏损,法院裁定其活动缺乏商业实质,无法视为真正的收入来源。
个人兼职 Amway 被视为“带商业味道的爱好”
根据《金融邮报》的报道,案件中的纳税人自2019年4月起开展安利(Amway)直销业务,同时仍有一份全职工作,担任物业管理公司的账户管理员。他每周花费15至20小时用于推销Amway的日用品,包括洗发水、沐浴露和维生素等。
销售流程上,他通过面对面或社交媒体与潜在客户联系,设定销售价格以获得5%至15%的利润空间。收到订单后,他通过Amway官网下单,货品到手后亲自送货,并收取现金。
此外,他还参与了安利公司的领导力培训,定期参加研讨会、培训课程和跨国会议,并购买了大量培训资料。他在2019年申报了$3,150的收入和$6,404的支出,净亏损$3,254;2020年则申报收入$5,556,亏损高达$12,684。
加拿大税务局CRA审查后认为,其经营活动不构成真实的收入来源,拒绝接受其申报的亏损,并重新评估其税务记录。
法官在判决中引用了加拿大最高法院2002年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强调判断纳税人是否拥有“收入来源”的标准:是否具有盈利动机,以及是否具备足够的商业性质。
虽然该纳税人辩称所有活动均旨在盈利,无任何个人目的,但法官指出,其销售业绩非常有限:2019和2020两年仅完成约70笔交易,客户人数不超过40人,总收入仅$8,706。
同时,他却每周花大量时间参与培训、旅行参会,还宣称手机使用70%为业务用途,申报使用车辆超过6,000公里。法官认为,这些活动明显超过实际销售所需,更像是借Amway“实现个人成长”的平台。
更令人质疑的是,其财务处理混乱。他未将从Amway购买的商品成本计入“销售成本”,仅以销售额为收入基础,导致财务数据严重失实。法官指出,这种做法“严重缺乏商业常识”,进一步削弱其盈利动机的主张。-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