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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14 | 来源: 新京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减肥 | 字体: 小 中 大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赵冠男认为,从司法解释来看,明知为应当知道,“需要结合行为人的行为证据,来看是否应当知道”。
在此案中,审理法院认为,首先,各被告人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购进咖啡时未对来源进行有效核实,少部分被告人通过微信发送的生产许可证、报关单等材料模糊不清,生产厂家、配料表等信息亦不真实,且案涉咖啡均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及销售凭证,无法证明其合法来源。其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规定了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且部分被告人明知他人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被查处后仍继续销售。
▲许倩从上家处要来的相关凭证。受访者供图
综上,法院认为,足以认定各被告人主观上明知或应当明知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其中,许倩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许倩的涉案情况为例,法院以54万多元的进货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综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一条,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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