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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3 | 來源: 錢江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3年10月3日,崔麗麗前往事發酒店調取監控並與酒店值班人員壹壹溝通取證,回憶起當日部分細節,並於10月10日撥打110報警。
2024年2月26日,案件經開庭審理,王某自始至終拒不認罪,其辯護律師聲稱崔麗麗是“勾引未遂、反咬敲詐”。不過,因檢察官在監控中發現隔壁房客曾在王某門前駐足並有錄音舉動,這份關鍵證據,才讓王某最終定罪。
2024年4月2日,判處被告人王某強奸罪事實成立,有期徒刑肆年。
2024年4月18日,崔麗麗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請假制度、無故曠工”為由將其強制開除。由此,開啟了崔麗麗工傷認定的漫漫維權之路。
2024年4月23日,她開始在安定醫院接受系統治療,歷經12次心理咨詢和近叁個月藥物治療後,同年7月9日拿到專家會診的正式診斷。
11月4日經天津市津南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崔麗麗所患創傷後應激障礙與2023年9月22日的創傷性事件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為工傷認定的突破提供了有力證據。
2024年12月3日,崔麗麗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區人社局出具的《認定工傷決定書》。《決定書》顯示,此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拾肆條(伍)項規定,屬於工傷認定范圍,予以認定為工傷。因不服工傷認定,公司方於2025年1月,提起行政訴訟。
2025年3月24日,天津市津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裁決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各項費用共計113萬元,該事件成為國內首例獲工傷認定的職場性侵事件。對此,公司方同樣不認可,提出上訴。
2025年5月,工傷認定案再次開庭,庭上出現了王某出具的壹份筆錄,但並未改變最終結果,7月16日工傷案宣判,判決駁回公司訴訟請求。
2025年8月11日,歷時20多天的等待,公司未提出上訴,工傷案《行政判決書》最終生效。
彼時,崔麗麗告訴記者,之前公司方不認可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勞動爭議案)因工傷案未決,該案壹度中止審理,在工傷案《行政判決書》最終生效後,法院重啟該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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