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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5 | 來源: 風靈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年來,壹談到弱勢群體或窮人,不少人不假思索就說,要對窮人免費,免費食品,免費住處,免費醫療,免費教育……,似乎免費就可以解決壹切問題。
可是,現實遠比想象殘酷,我們這裡先不談免費的資金誰來出,僅從窮人自身的角度來看:就算他們能得到免費的東西,也並不意味著公平,反而會失去最寶貴消費者主權。
消費者主權是作為市場主體,作為花錢的消費者才能享有的,有人可能會嗤之以鼻,花錢哪能與免費占便宜相比?但實際上,作為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窮人往往沒有背景,沒有關系,沒有特權,他們真正能依靠的,就是手裡那點“花錢辦事”的權利。
哈耶克說過,金錢是最重要的自由工具之壹,尤其對窮人來說更是如此。參見:哈耶克:金錢是最偉大的自由工具之壹正是因為金錢能代表選擇權,哪怕只是壹點點錢,也足以讓商家對他們笑臉相迎,把他們當作真正的主人。而壹旦變成免費,他們的地位就徹底改變:從消費者變成被施舍的對象(我這裡不討論商家有時為了促銷的免單或免費,那針對的也是消費者或潛在的消費者,是為了賺錢,而不是給窮人發福利)。
免費讓窮人失去價值
如果壹方是出錢的,意味著對另壹方是有價值的,而且是最重要的經濟價值。如果免費,也就是拿不出東西來交換,對另壹方則幾乎沒有價值(有時有情緒價值或宣傳價值),那就很難得到對方的重視。張口閉口要求對窮人免費的人,其實是認為窮人對他人是沒有價值的,這真是刻進了骨子裡的傲慢。
沒有交換價值,就不能提要求,講條件,基本上人家施舍給你什麼,你就只能接受什麼,不管對方是個人、企業還是政府。施惠者不依賴他們的滿意來生存,而是看預算、看指標、看批條。於是態度往往就是:“要就排隊,不要拉倒。”而如果是市場化的交換,哪怕是不到10元的拼好飯,你也可以對數量、質量、時效、口味、品牌等挑叁揀肆。
免費消滅了低價市場
掙錢的生意,大家都會搶著去做,免費的服務,沒有多少人會搶著幹,更不會有什麼卷上天的競爭。免費自然就會消滅競爭。消滅了競爭,除了前面說過的導致服務體驗差外,更重要的是,會消滅低價市場。如果窮人獲得的主要是免費服務,那企業家們就不會把窮人視為潛在的客戶,不會把低價商品和服務視為值得發掘的市場。相應地,就不會努力降低成本,努力創新,提供讓窮人也買得起也能滿意的低價商品。
有人說,免費能避免市場逐利,帶來真正平等的服務。但事實是競爭而不是免費,才是平等的保障。
設想壹下,如果手機壹開始就由政府“免費供給”,全國可能只有統壹制式的“大哥大”,功能有限、更新緩慢,窮人即便拿到“免費機”,也無法享受現代通訊。現實中,正因為窮人也被視為潛在客戶,摩托羅拉、諾基亞、蘋果、小米、華為輪番拼殺,才讓手機從富人的奢侈品變成人人負擔得起的日用品。今天幾百塊錢就能買到流暢的智能機,遠勝出當年幾萬拾幾萬的大哥大,這完全是市場競爭逼出來的結果。
如果飛機票由國家“免費供給”,航空公司根本沒有動力去發展大眾市場。窮人可能偶爾抽到壹張“免費票”,更多時候是被排除在外。現實中,航空公司為了爭奪客戶,發展出低價航班、打折機票。靠著市場競爭,航空從“富人特權”變成了“尋常出行”。窮人並沒有靠“免費”上飛機,而是靠市場競爭讓機票越來越便宜。
醫療最能說明問題。很多福利國家實行“免費醫療”,結果是排長隊、等幾個月才能做壹次檢查。醫生沒有動力改進效率,因為病人不是客戶,而只是“等候名單上的壹個號碼”。表面上人人平等,實際上窮人得到的只是“排隊資格”,而不是及時治療。而在競爭更激烈的市場環境裡,大量診所、醫院不斷湧現。服務差的會被淘汰,醫生必須改進效率和體驗,才能吸引患者。哪怕窮人付的錢不多,他們仍然被當成有價值的顧客。
免費不能滿足多元需求
人的需求從來不是單壹的,而是多層次、多樣化的。溫飽之外,人還會追求便利、尊嚴、見識和個性化選擇。但在“免費”體系裡,窮人被限制在最基本的生存層面,其他需求往往被直接壓制。
比如,貧困學生在獲得資助時,往往會附加嚴格條件,必須把錢用於學費、教材和生活費,而不能隨意消費。如果學生想把壹部分資助用來旅游或買漂亮衣服,就會遭到質疑和道德譴責,乃至被取消資助。也就是說,貧困生雖然得到了幫助,但不能享有按照自己需求來安排生活的自由。
在美國,窮人能得到政府提供的食品券(Food Stamp),但只能買指定的食品,不能買酒精,不能下館子,更不能換取現金。其他消費需求,比如買機票去探望親人,或買壹部最新手機,食品券完全不能解決。於是,他們的生活被局限在“最低標准”裡,導致持久的不滿和壓抑。
而市場中情況恰恰不同。窮人哪怕只有壹點點錢,也可以自己決定花在什麼地方。有人願意省吃儉用去旅游,有人願意多花在孩子的教育,有人願意改善居住條件。正是這種自由選擇,構成了他們的消費者主權,讓他們能夠通過市場逐步改善生活質量。
免費讓窮人喪失尊嚴
在市場中,消費者挑選商家。花錢就是上帝,商家必須證明自己有資格提供商品和服務。消費者主權不僅是壹種經濟權利,也是壹種人格上的尊嚴。
但在免費體系裡,情況徹底反過來:是施惠者挑選受惠者。窮人必須不斷證明自己“夠窮”“夠弱”,才能拿到資格。收入高壹點可能就被取消福利,生活改善反而讓自己失去救濟。這種制度逼迫人維持在弱勢狀態,久而久之,不僅消磨了他們的自尊,也抑制了他們向上的動力。而且這會慢慢侵蝕受惠者的心理,讓他們始終覺得自己“矮人壹截”,從而難以真正融入主流經濟生活。
比如,壹些國家低收入者要申請住房補貼或食品券,就必須出示各種貧困證明,甚至要把自己的財產狀況、收入情況完全暴露在官員面前。很多人因此破罐子破摔,幹脆躺平不去主動改善經濟狀況。
世界上沒有任何地方是靠免費政策解決了貧困問題的。真正讓窮人擺脫貧困的,始終是經濟發展、就業機會和市場競爭,而不是壹紙“免費”承諾。那些動輒要求對窮人免費的人,其實並沒有認真思考如何改善窮人的處境,他們更多是在滿足自己的道德優越感,或者打著“劫富濟貧”的旗號,慷他人之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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