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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14 | 來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具體要求為,每個車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外把手,系統的設計應滿足在鎖止裝置處於鎖止狀態時,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事件等事故後,非碰撞側車門應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車門外把手開啟車門。
對於車門內把手方面,也要求每個車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應能在不借助外部工具的情況下,通過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釋放門鎖並開啟車門。若裝備電動式車門內把手,應同時配備具有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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