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1-03 | 來源: 國家安全部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隨著合作深入,A要求金某簽訂《咨詢顧問協議》,不僅約定按月支付薪金,更有重點地將合作方向轉向政治、能源、國際問題等熱點領域。A向金某強調此類調研報告報酬翻倍,並針對性地指導金某開展敏感數據搜集和分析、撰寫報告等。同時,希望通過金某結識相關敏感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合作。金某對A的身份逐漸產生懷疑,感覺存在合作風險,遂主動疏離,停止合作往來。
收網——水落石出
事實上,就在金某慶幸自己及時脫身之時,國家安全機關也早已將A納入偵察視線,掌握了其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身份。鑒於金某在不知曉對方系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身份情況下為其工作,且金某主動停止違法行為,未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機關對金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沒收其違法所得。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青年學生作為祖國未來的棟梁之才,應當自覺將“國家安全高於壹切”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在面對境外機構或個人提出的所謂“學術交流”“合作邀約”“高薪兼職”時,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和頭腦清醒,認清間諜“圈套”,切莫因小失大。《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予以獎勵。-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