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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08 | 来源: 难得君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既然大家岗位不同,但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这部大机器的运转出了力,尽了责,那么,当这些螺丝钉磨损了、旧了,运转不灵的时候,国家这部大机器,难道不应该负责保养、维护,让它们能安度余生吗?这是再朴素不过的道理了。
然而,现实中的一些情况,却常常让人感到困惑和无奈。
大家能看到,不同岗位的人,在年老后所获得的养老待遇,差距非常大。
这种差距,如果完全是个人在年轻时因为能力和选择不同,通过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积累的,那谁也说不着什么,那是个人奋斗的结果。
但问题是,国家的养老保障,其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和社保统筹。
这钱是从哪里来的?
是千千万万的公民,通过劳动,通过纳税,共同创造的国家收入。说白了,是取之于民,理应也用之于民。
那么,在用之于民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天壤之别的“双轨制”甚至“多轨制”呢?
一个年轻时在流水线上为国家创造出口产值、缴纳了税费的工人,和一个在机关单位为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职员,同样工作三四十年,同样是国家养老体系覆盖下,为什么退休后拿到手的钱能差上好几倍?
这难道公平吗?这难道符合“同等保障义务”的精神吗?
这不禁让人想起那句老话,“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很多普通岗位的劳动者,在年轻有劳动能力的时候,收入本就相对微薄,处于社会分配的末端。他们为国家发展默默付出了青春和汗水,可如果到了年老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得到的回报依然是最底层、最微薄的,这岂不是让他们的晚年生活雪上加霜吗?
这难道是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愿意看到的吗?生活或许有时会欺压穷苦人,但社会的制度和政策,不应该再推波助澜了。这已经背离了国家应有的公平原则。
养老权的实质,是个体基于公民身份享有的社会权利的表达。
它关乎的,不仅仅是每个月能领到多少钱,它更关乎人到了晚年,是否还能保有最基本的尊严。
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能只看GDP的数字有多高,城市的高楼大厦有多气派,科技有多先进。更要看它如何对待那些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强壮的国民。看它是否记得他们曾经的付出,是否履行了对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否让他们也能分享到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
一个文明的社会,它的养老服务不应该把公民分成三六九等。那些在不同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的普通人,他们应该得到同等的尊重,和同样有尊严的国家养老保障。
所以,必须一遍又一遍地重申:养老,是国家的义务,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它不是高高在上的慈善救助,更不是需要感恩戴德的施舍。它就像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一样自然;就像年轻时我们建设国家,年老时国家回馈我们一样天经地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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