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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13 | 來源: 亮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他們的話術,壹般有叁種,每壹種都讓人無語,恕我不能接受。
我就是不喜歡取個錢還要被盤問!
01
“隨便編個理由就行了,幹嘛為難櫃員呢?”
共情打工人,已經成為新時代的政治正確,鄭智化事件中如此,取錢事件中也如此。
只要披上“打工人”的外衣,就好像掛上了免死金牌,任何的批評都是殘忍的,不人道的。
銀行櫃員問你取錢有什麼用,你不能質疑,你質疑了,網友就說櫃員也是按規定行事,你為難人家幹啥?
他們把你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看成是針對其他個體的胡攪蠻纏。他們把你對侵犯權利行為的不容忍,看成是沒事找事無事生非。
他們分不清櫃員在為難你時,是打工人,還是權力的代言人。在他們看來,對權利的維護,要讓位於打工人的心酸。
是,隨便編個理由就能取到錢,但我就是不想編,因為不編理由就能取到錢,是我的權利,是正常的世界該有的樣子。
不要把取錢者和櫃員打工人對立起來,就像大V“汪友”所說,
如果我維權會害到打工人,那害打工人的就不是我,而是打工人的領導在害他,或者是發在網上網暴他的網民在害他。
任由互聯網渲染“維權會害到普通人”的公司,只是在拿普通人當人質罷了。他們最不關心普通人。
不要把對個人權利的維護,混淆成私人之間的糾紛。
何況,櫃員為難你的時候可絲毫沒手軟,你又何必如此體諒他們呢?
02
“這都是為你好,被騙就知道後悔了,到時候還得怪銀行”
你很難想象這是壹個會上網會打字的成年人的想法,但有這種想法的人還挺多。
說這種話的人,就沒把自己當成成年人看,而是躲在成年人的皮囊裡,內心卻期待著壹個什麼都為自己做主的“大爹”。
壹個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壹個有自由意志的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任何行為負責,應該為自己的任何選擇承擔後果。
願意奮斗,就要承擔辛苦的後果;願意躺平,就要考慮清貧的可能。被騙了,那也是他自己的事,與人無尤。
他就應該承擔這個行為帶來的後果,沒有任何人有責任為他承擔任何後果,也不需要任何壹個所謂的“大家長”,幫他去預防。
他就應該“自作自受”,成年人的時間只需要尊重個人命運,而不需要“為你好”。
至於說“被騙了還得怪銀行”,如果這話是停留在嘴上,那就任他嘮叨,銀行又沒什麼損失,我們倒也不必為銀行擔驚受怕;
如果他要到銀行鬧,那法律自然會保護銀行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你要相信這時候法律會站銀行而不是他那邊,我們更不必鹹吃蘿卜淡操心。
這就是成年人世界的殘忍和自由。是的,雖然殘酷,但你要接受,因為這就是我們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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