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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20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事發兩天後,黃飛飛回到出租房。屋裡有壹股刺鼻的農藥味,她看到疑似兩個孩子生前掙扎的痕跡:地上有嘔吐物,孩子睡的床被抓得亂柒八糟,枕芯也被抓爛了。黃飛飛感到壹陣撕心裂肺,無法想象他們當時有多痛苦。
鳳岡縣政府作出的相關材料稱,劉傑曾兩次購買農藥。5月21日中午,他用農藥威脅黃飛飛,之後情緒穩定,將農藥丟掉了。當天16時左右,他重新購買了叁瓶農藥。5月22日凌晨,劉傑用農藥將其子女毒害。
事發後,黃飛飛認為,自己和弟弟兩次報警,鳳岡縣公安局不作為、慢作為,最終悲劇發生。她以此向鳳岡縣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
9月30日,黃飛飛收到鳳岡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駁回了她的請求。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鳳岡縣政府認為,本案中,被申請人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職責,損害結果的發生並非因被申請人未履行法定職責導致。案發前的兩次報警中,公安機關均履行了對黃飛飛人身安全的保護職責。在報警中,黃飛飛、黃勇均未提到劉傑可能對兩子女的人身安全具有危害性,公安機關根據警情分析,無法預判劉傑可能會對其子女實施侵害行為。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刑事偵查筆錄中,劉傑稱自己在案發前與黃飛飛的爭執中,並未表達過要傷害孩子,產生犯意系5月21日16時無法聯系上黃飛飛及其母親,且其弟弟和其他人對自己不理解,才產生讓孩子喝農藥及自殺的想法。
黃飛飛說,她報警時反復說劉傑買了農藥,威脅要殺了她,她認為,警方應及時查處農藥、控制住劉傑。警方則在行政復議中答復稱,案發前,黃飛飛在報警中陳述自己被劉傑捆綁、用農藥威脅,屬於家暴范疇,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保護。
目前,黃飛飛已就該行政復議向遵義中院指定的正安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年10月20日,正安縣法院通知,黃飛飛訴鳳岡縣公安局、鳳岡縣政府行政復議壹案,已等待分派。
此外,黃飛飛還向鳳岡縣檢察院控告“民警涉嫌失職瀆職”。10月29日,鳳岡縣檢察院作出不立案通知書,稱未發現相關民警在履職中有失職瀆職犯罪行為。
目前,劉傑毒殺兒女案正在審理中。此前的8月21日,該案壹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黃飛飛沒有參加庭審,她說自己不想再見到劉傑。自出事後,她把跟劉傑相關的照片、視頻刪除了,只剩幾張劉傑發在群裡的、早年兩人的合影。那些他們曾經相識、相戀的往事像壹把刀,深深地插入了她的胸口。如今只要看到跟劉傑有關的內容,她就感覺無法呼吸。
她害怕回鳳岡縣,那個她生活了好幾年,甚至買房置業、准備在此度過後半生的地方,如今像噩夢壹樣糾纏著她。黃飛飛說,自己每次回鳳崗,都會生壹場病,離開後,還是會接連好幾天整夜無法入睡。
9月中旬,貴州省鳳岡縣,事發地所在居民樓。澎湃新聞記者 明鵲 攝
她也不願去東莞,害怕父母嘮叨,但父母擔心她想不開,做傻事,便讓弟弟來廣州陪她。10月開始,因為生活壓力,黃飛飛開始送外賣,維持日常基本開支。
黃勇說,姐姐的孩子出事前,他跟著父母在工地上幹活,今年工地事情少。現在,他主要陪姐姐處理目前的案子,包括後續的離婚事項。
鳳岡縣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傑案發時診斷應激相關障礙,案發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目前,劉傑被關押在看守所。
沒有人知道劉傑內心真正的想法,他在遺書的結尾中寫道:“當你看到這的時候,我們已經離開了這該死的人世間。你(黃飛飛)也知道,能治我的沖動,也就只有你了。再見小黃黃(黃飛飛),我不想被你折磨了,我受不了,我死了比活著好些。我成全你,因為我愛你,既然你不愛這個家,那我們就暫時離開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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