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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11-21 | News by: 大风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赵良善指出,20年最低消费不合规:一方面,20年超长合约远超合理范畴,实质上剥夺了用户长期的资费选择权,符合《民法典》中“霸王条款”的无效情形;另一方面,靓号评定标准、最低消费规则都是移动内部规定,未对外充分公示,以此绑定20年消费,缺乏公平性和法律依据,即便标注在协议中,也难以被认定为有效约定。
赵良善解释,移动的做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该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服务。移动以过户为要挟,强制丁先生将套餐升级为59元且绑定20年,变相剥夺了他选择原有套餐或其他合理资费的权利。其次,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该法第10条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丁先生使用号码十余年,入网时无靓号相关消费限制,移动却单方面增设过户附加条件,这种强制交易行为违背公平原则。再者,涉嫌设置霸王条款:依据该法第26条,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移动的20年最低消费协议属于单方面拟定的格式条款,未与丁先生协商,且大幅加重其长期消费义务,应属无效的霸王条款。-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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