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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22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受訪專家指出,目前,我國對涉毒藝人的監管主要依賴相關部委的政策及行業協會規定,如中央網信辦明確“嚴防違法失德明星曲線復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也有相關約束,但這些措施尚未上升至法律層面,約束力有限。
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娛樂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清偉指出,現有監管主要針對正規影視公司、演出機構、主流平台,而涉毒藝人可通過“分層市場”鑽空子,如私人年會、非正規演藝活動等,“這些活動規模小、隱蔽性強,主辦方非行業協會會員,易鋌而走險,增加了監管難度”。
受訪專家壹致認為,需加快立法進程,制定行政法規或完善現有法律,進壹步明確、細化涉毒藝人限制從業的依據、分級標准、禁止范圍及期限,將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上升為法律剛性約束。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地下演出市場、非正規場所、互聯網平台等場域的排查,杜絕監管盲區。
“‘壹次吸毒、終身禁演’應成為底線共識。”姜孝賢說,讓涉毒藝人遠離公眾視野,既是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也是維護社會公序良俗與築牢禁毒防線。
來源 極目新聞
值班編輯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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