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1-27 | 來源: 南風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廖建勳看來,此類案件的核心爭議在於“主觀故意”和是否存在犯意引誘。馬琳琳案之所以不起訴,正因她確實不知是管制藥,也不知對方是吸毒人員。如若構成“販賣毒品罪”,需行為人明知是管制藥且明知對方是吸毒或販毒人員。但若僅出於“處理閒置”的主觀意願,且確實不知購買方是涉毒人員,則不應認定為犯罪。
廖建勳希望能提醒公眾,絕不可轉賣管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哪怕是互助,你永遠不知對方是用來治病,還是用來自殺或吸毒。”
幸運的是,贰審後檢察院對馬琳琳做出不起訴決定,但很多當事人連“辯解的機會”都難獲得。馬琳琳記得壹審時,法援律師勸她認罪,說“當地都這麼判,認了吧”。
“有些律師經驗不足或不願較真,當事人因而錯失維權良機。”廖建勳說,這也是他堅持公益代理此類案件的原因。
03
系統性難題
藥品閒置與浪費,是壹個隱匿在千家萬戶藥箱中的普遍難題。
王岳對此直言不諱:“國內藥物浪費現象非常嚴重,家家幾乎都存著壹堆藥,從醫院開具的藥品,很少能完全吃完。”
這背後,是壹個由醫療制度、藥品包裝、患者行為共同導致的系統性難題,慢性病患者群體更是其中的“重災區”
壹位慢性病患者的自述頗具代表性:
“我從透析後開始用的醋酸鈣膠囊,壹瓶12粒,壹天壹粒的話壹個月要開3瓶,就會多出半瓶出來。再加上有時候忘記吃了,剩的就更多。如果不計算剩余的量按照每個月都正常開3瓶,慢慢的就會多很多存貨了。”
在醫保規則下,為滿足報銷條件,許多藥品通常壹次開具壹個月用量。然而,藥品的包裝規格與臨床所需劑量往往存在錯配。
這種“包裝不匹配”與“療程動態調整”的矛盾,使得藥品閒置從個體偶然現象演變為結構性頑疾。
然而,壹邊是藥品的無效囤積,另壹邊卻是部分人群的用藥可及性困境。壹些患者因行動不便、異地就醫或經濟壓力等原因,難以通過正規渠道持續獲得所需藥品。這種供需之間的縫隙,為隱秘的贰手藥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在許多轉藥者看來,自己的行為初衷是“善意”的——“並非想賺錢,只是覺得棄之可惜,若能幫到他人則更好”。但他們未曾意識到,這份源於樸素的節儉與互助之心,其背後潛藏著巨大的法律與健康風險。
民間自發的藥品互助,與非法經營犯罪之間應有明確界限。
鄧利強律師對此指出,關鍵在於行為的性質與尺度。若非以牟利為目的,未向吸毒人員提供管制藥,偶爾轉讓非管制藥,不構成犯罪;但若頻繁、大量轉讓,則可能擾亂藥品流通秩序,面臨行政處罰。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