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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12-02 | News by: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上述网友在留言中称,她于2015年8月-2018年6月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就读中专;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次年,2016年3月-2019年1月期间,就读成人大专。
“在报考本次医疗编制时,我均如实提交学历材料,在笔试及面试环节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该网友表示,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为此为“学历套读”属于违规,以口头解释政审不合格,并未出具任何正式文件、未明确指出其所依据的政策文件。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称,根据《2025年上半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此,该网友认为,射洪市卫健局应向其出具正式书面的《不予录用决定书》并明确引用其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原文。她表示,在2016年及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基于中专在读报考成人大专的情况是国家教育政策允许的,入学和毕业程序均符合当时的规定。那么,“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取得的学信网可查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现事业单位招考中是否应被承认为有效学历?”
但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11月28日回复称,经射洪市卫健局调查处理,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而该网友在成人高考报名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12月1日,该网友对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上述回复评价称,“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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