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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0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曾經領導臭名昭著“叁哥集團”(Sam Gor syndicate)的加拿大毒品大亨,在承認從2012年至2013年共謀販運商業數量冰毒(甲基苯丙胺)罪名後,被判處在澳大利亞監禁16年。

(AFP)
62歲的謝志樂(音譯,Tse Chi Lop)於11月7日在墨爾本郡法院認罪,並於當地時間周肆被判入獄16年。他將在服刑10年後有資格申請假釋。謝志樂的指控源自澳大利亞聯邦警察(AFP)自2012年發起的“飛輪行動”(Operation Volante),該行動調查其國際犯罪集團及在澳大利亞的販毒網絡。
在鼎盛時期,叁哥集團是向澳大利亞走私冰毒最大的犯罪集團,謝志樂甚至被拿來與臭名昭著的卡特爾首領如華金·古茲曼(El Chapo)相提並論。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局長克裡西·巴雷特(Krissy Barrett)在周肆發表聲明稱,此次判決標志著AFP歷史上最受關注的調查之壹告壹段落。
巴雷特表示:“這壹結果展示了AFP的核心能力——識別並打擊對社區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集團”。
“飛輪行動是我們調查人員及國際網絡14年辛勤工作的結晶。這次調查表明,AFP的觸角能夠延伸至全球范圍內的犯罪分子”。
她補充稱,AFP將繼續加強全球行動,保護澳大利亞免受國內外安全威脅,“包括那些錯誤地以為可以逃避AFP追捕的犯罪分子”。謝志樂1988年從中國廣州移民加拿大,與未婚妻定居多倫多,他曾加入“大圓幫”(Big Circle Boys)幫派。
他開始為黑手黨從東南亞走私海洛因到紐約州銷售。由於與加拿大黑幫的關聯,謝志樂在1998年在美國被捕,後來被定罪並判處9年監禁。
2004年,他申請轉入加拿大監獄,理由是想照顧年邁父母及兩個年幼孩子,其中壹名孩子有健康問題,並聲稱出獄後想開餐館。法院文件稱:“申請人再次對其所涉及的犯罪深表歉意”。 但轉監申請被拒,他直到2006年6月才獲釋,並幾乎立即離開加拿大。
2021年,謝志樂在荷蘭被逮捕,並於2022年12月引渡至澳大利亞。
Postmedia去年曾發布伍篇報道,調查加拿大犯罪組織向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走私冰毒的情況。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東南亞及太平洋區代表傑裡米·道格拉斯(Jeremy Douglas)表示,謝志樂通過整合叁哥集團,將冰毒貿易規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據UNODC估算,該集團鼎盛時期年收入介於80億至180億加元。道格拉斯稱:“他可以與緬甸的武裝組織合作,可以利用他的叁合會關系、銀行關系或洗錢網絡。他把所有人整合到壹個集團,這非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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