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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05 | 來源: 基本常識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唐某8年前因蓋房子的糾紛和鄰居打架,起因是對方先打了他爺爺。因為把鄰居耳朵打傷,唐某被拘留3天。
由此帶來的影響是,後來他報考消防員通過了筆試和體能考核,卻因為曾有違法記錄而被拒絕錄用,考輔警也考不了。
所以,唐某希望考消防員、考輔警這些場景不要拒絕曾經有違法記錄的人,而應該只看現在的表現。
單就這個案例來說,我個人認為唐某的訴求是合理的,本身他當年打架的事情在情理層面就是值得同情的,現在他努力上進,想當消防員或輔警保護公眾安全,我覺得挺好。
那麼,要解決這個問題,同樣有兩種方式:
第壹種方式就是即將生效的新法規,把治安違法(區別於刑法犯罪)記錄都封存起來,那就不會被用人單位知道,自然就不存在拒錄。
第贰種方式是要求檔案管理部門修改規則,違法記錄不要放進檔案裡成為“案底”,影響後續的政審,也可以要求應急管理部門在錄用消防員的過程中遵守規定,不得擅自加碼。因為根據應急管理部2025年度招錄消防員的公告,錄取條件的8條裡並沒有明確要求無違法記錄。
信息來源: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506/t20250627\_548010.shtml
所以,被拘留過就當不了消防員這個事本身就不合理不合規,是相關單位層層加碼的做法,把這種層層加碼解決掉才是更精准的方法。那為什麼沒有選這個辦法呢?
案例叁:
因網絡不當言論被處罰致考公務員落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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