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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06 | 來源: 賓曰語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深夜八卦 | 字體: 小 中 大
不知何故,何某某到處起訴當初引用了這段話的澎湃新聞等官媒,卻至今未對這段話的源頭——他的前妻李某進行任何形式(刑事控告或起訴名譽侵權)的追究?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法院(2019)渝0102民初4502號民事判決書中,李某起訴的事實與理由中明確表示何某某“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系,且與他人長期保持事實婚姻關系並生育子女。”
渝北區法院對上述多名證人所做的筆錄,與李某的起訴的事實與理由得到了相互印證。
對於李某的訴訟請求,涪陵區人民法院(2019)渝0102民初4502號民事判決書表示“李某請求與何某某離婚及婚生子跟隨其生活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奇不奇妙?
開不開眼?
佩不佩服?
這就是渝北區法院不顧壹切保護的對象!他可以淫,他可以亂,媒體不能說他“淫亂”,誰說誰侵權!
何某某起訴誰, 法院就判誰敗訴。所有被何某某起訴的媒體,凡是文中有“淫亂”贰字的,全部在重慶市渝北區法院輸了官司。
主審法官、民壹庭副庭長李超法官在11月3日、11月11日的案後答疑中多次指出,“無論何某某到底做了多少淫亂的事情,多少不正當的行為,媒體都不能用‘淫亂’去評價他”。
本周,多家官媒報道了《民警玩忽職守致強奸案未及時偵破,女子壹年後再遭性侵》的消息,說的是壹名無性自我防衛能力的女子疑被嫌疑人丁某強奸後,處理警情的民警張某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導致該女子被強奸案未及時偵破,未歸案的犯罪嫌疑人時隔壹年多後再次對該女子實施性侵。11月28日,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該案壹審判決書,以張某犯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與何某某比起來,丁某又算得了什麼。與何某某案件的某些承辦人比起來,被判玩忽職守罪的張某又算得了什麼。-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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