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2-07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被群眾舉報後,雲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謝孟偉在拍攝電影休息期間,身著帶有明顯警用標志的服裝直播帶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叁拾六條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
此事發生後,9月謝孟偉的賬號被封禁。作為網紅,謝孟偉此前還利用自身流量帶貨賣酒。
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後確認,謝孟偉售賣的所謂茅台和伍糧液均為貼牌勾兌的假貨,在直播間,謝孟偉還賣過15塊錢壹瓶的XO。
專家:平台不能為了利益
“睜壹只眼、閉壹只眼”
專家表示,對於粉絲數量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網絡名人,因為影響力巨大,更應該對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以更高的道德標准來規范自我,主動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而平台,作為流量經濟的利益相關方,更不能為了利益睜壹只眼、閉壹只眼。
專家提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提高了對網絡運營者行政處罰的上限,從原來的1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第六拾九條規定,網絡運營者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嚴重後果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贰百萬元以上壹千萬元以下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或者應用程序、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個別網絡名人行為失范、炫富拜金,甚至偷逃稅款、賣假貨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專家建議可以多部門、多平台聯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懲處不法行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周輝表示,提高監管執法的協同性和系統性,比如網信部門要和稅務部門等加強聯合執法,針對網絡名人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另外針對網絡劣跡藝人、名人,也需要建立壹個國家的、統壹的、權威的黑名單,並讓平台及時獲取,在注冊環節就予以及時地制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