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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ICBC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素裡男子在自家車道洗車時被壹輛車猛力撞飛,導致多處嚴重傷害。最新仲裁裁決顯示,他向 ICBC 申請的永久傷殘賠償金被大幅調高,幾乎達到原金額的兩倍。

根據民事解決仲裁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的決定,阿米德·努裡斯塔尼(Amid Nooristani)最終獲賠 35,167.53 加元,高於 ICBC 原先提供的 18,421 加元。這宗案件也揭示了 ICBC 在“無過錯保險”制度下計算永久傷殘賠償的方式。
被“拋飛數米”,傷勢嚴重
根據《省報》的報道,裁決指出,2021 年 7 月,努裡斯塔尼在洗車時,另壹輛汽車突然高速撞上他的車輛,巨大的撞擊力將他“拋飛相當遠的距離”。影像證據顯示,他當場倒地無法動彈。
他隨後被診斷出中下背部多處骨折、頸部與膝蓋扭傷、鼻骨骨折、數根肋骨斷裂,以及創傷性腦損傷。他仍持續承受背、頸、膝的慢性疼痛,並符合腦震蕩醫學診斷標准,因此已無法繼續以地板安裝工為業。
仲裁庭提高面部疤痕與腦震蕩的傷殘評級
ICBC 在“無過錯保險”制度下,會為每項永久性傷害評定損傷百分比,再乘以年度最高賠償金額(2021 年為 167,465 加元)。
ICBC 原先給予努裡斯塔尼的傷殘比例包括:背部疤痕:6%、肋骨骨折:2%、面部疤痕:1%以及肩部部分撕裂:2%。
但仲裁庭認定,努裡斯塔尼鼻子與額頭上的疤痕明顯可見,應適用法規中“顯眼疤痕每厘米 2%”的標准。兩處疤痕面積合計為 2 平方厘米,傷殘等級應為 4%;加上疤痕影響兩個身體部位(鼻子與額頭),應再加 4%。盡管最終因法規上限調整為 7%,仍顯著高於 ICBC 的原判定。
仲裁庭也認可他因腦震蕩應獲得 5% 的永久損傷評級。-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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