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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ICBC | 字體: 小 中 大
無過錯制度下,受害者不可再起訴肇事者索賠痛苦損害
ICBC 的無過錯保險制度自 2021 年 5 月 1 日實施以來,車禍受害者已無法再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也不能索取舊制度下的“痛苦與苦難”(pain and suffering)賠償。
舊制度允許受害者就情緒創傷、身體痛苦和生活品質下降等非金錢損失向法院求償,由法官判定或由雙方談判解決。新制度則完全改為依據百分比計算的固定賠償模式。
努裡斯塔尼的案件顯示,在無過錯制度下,若受害者對 ICBC 的評估不滿意,仲裁庭仍可根據醫學證據重新評估傷殘等級並提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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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heprovince.com/news/b-c-tribunal-awards-16000-mo...-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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