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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1 | 來源: 冰川思享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相比“燃電之爭”,如果國道恢復收費是因為公路養護費存在缺口,那首先該關心的是燃油稅花哪兒去了。
撰文丨關不羽
消失了15年的國道公路收費重現江湖,引發各界廣泛關注。
自2009年實施燃油稅改革,國道免費通行已經實施15年。然而,這份“出行福利”可能很快就要消失了。2025年,各地“試點”國省道幹線公路收費。據不完全統計,第贰季度全國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新增137處收費站,涉及河南、湖北、甘肅、陝西等多個省份。
從免費重回收費,輿論壓力可想而知。那麼,為什麼各地政府要冒天下之大不韙重新收費呢?因為缺錢。
據說是因為養護費缺口。網傳的說法是,“當前全國普通公路年度養護資金需求達6000億元,而現有資金僅能覆蓋壹半。3000億的資金缺口,足以成為收費動力了”。由此也引發了新壹輪“燃電之爭”,電動車不繳納燃油稅,成了眾矢之的。
“燃電之爭”的群眾斗群眾煞是熱鬧,可在我看來,這卻只是問題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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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的“3000億養路費缺口”,讓人頗感不解。因為,理論上不應該存在這樣大的缺口。
網傳的說法是“公路年度養護資金需求達6000億元,而現有資金僅能覆蓋壹半”。公路養護資金是有明確的出處的,那就是燃油稅。2024年燃油稅收入約1.2萬億元,6000億只占燃油稅收入的壹半。燃油稅優先用於地方政府公路養護的轉移支付,是2009年燃油稅改革的初衷。
2009年燃油稅改革前,我國公路交通壹直沿用20世紀80年代發源於廣東的地方政府“借貸修路,收費還貸”模式。除了收取通行費,還有公路養護費等六項行政規費。
2009年後燃油費稅改後的國道免費,本質是以稅代費:提高成品油燃油稅,以替代公路養護費等六項行政規費和政府還貸贰級公路收費。
老百姓看到的是“免費”,看不到的是央地財政的此消彼長。地方政府稅費並入成品油燃油稅後,成了中央稅收。與之匹配的是,明文規定了成品油燃油稅不納入經營性稅收,而是以轉移支付的方式取之於地方還於地方,用於地方公路養護。即肆不變原則,“交通資金遵循屬性不變、資金用途不變、地方預算程序不變、地方事權不變”。
看上去丁是丁卯是卯的原湯化原食,清清楚楚,實則不然。由此產生的“尾部效應”相當復雜。
此後燃油稅每年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稅率多次大幅上調。加之燃油稅是由石油企業代征,所以連帶著增值稅也上漲了。新增稅收的安排,就不是“哪兒來哪兒去”了,而是統籌安排。比如農業補貼,又如轉移支付異地使用的“全國平衡”,還有部分用於道路投資建設。實際操作空間不小。
不過,燃油稅主要用於公路養護、尤其是國道養護的原則始終沒有變。但是具體的統籌情況,未見官方公開數據,難以判斷。既然是“主要用於公路養護”,占比柒八成總是應該的。何至於6000億養路費支出都覆蓋不了呢?
實際上,這次改革和上世紀90年代後歷次稅改壹樣,都起到了擴大中央財權的效果。不僅增加了實際掌握的稅收收入,也擴大了財政支配的空間。但是,地方養護道路的事責並沒有變。
如果1.2萬億燃油稅未能覆蓋6000億公路養護費,先要問的不是誰買單,而是本該專款專用的燃油稅花到哪兒去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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