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2-12 | 来源: 扬子晚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据判决书,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尹某某通过恋爱与婚礼获取财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尹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单身身份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通过购买假怀孕单、雇请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巨额财物,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犯罪要件,构成诈骗罪。
至于尹某某是否构成重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重婚罪应当以真实结婚为主观要件,对于以结婚为手段进行诈骗活动的,仅形式上结婚,并不具有真实的依法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目的,此种情况属于诈骗行为本身。因此,上述实施重婚、伪造的行为均是诈骗的手段和方式,故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行为按诈骗一罪处理。
“这一判决结果低于预期”,12月10日,申先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尹某某重婚是事实,尹某某也认重婚罪,但法院最终仅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他称,尹某某既未退赃,也不认罪,缺乏坦白和悔罪表现,应该重判。“四年六个月的刑期偏轻”,目前他正考虑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申先生的母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家里为二人婚事花费了约40万元,包括结婚筹备及宴席等。即便加上尹某某归还的部分和判赔追缴的金额,仍有20多万元的损失。她认为,这些钱应该由尹某某、其假父母和假哥哥四人承担,“少一个人,这个婚就结不成”。-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