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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3 | 來源: 南風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英才學校著火宿舍所在樓道被全部熏黑
再到2025年11月21日,范永歸和楊雲朝他們收到通知,河南省消防總隊要向他們告知火災事故調查結果,但看前要先簽保密協議。“我當時在忙,就沒有去。”范永歸說。
楊雲朝去簽了保密協議。看之前他手機被收走,進去後,“就是他們有人給我念”,楊雲朝說,對方主要說了兩點:壹是英才學校某年月日著火了;贰是簡單的起火原因。
“但我們還是想讓他們公開這個調查報告,讓我們知道更多的細節。”楊雲朝說。
12月12日,南風窗記者就是否公開1·19方城英才學校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壹事詢問當地有關部門。記者先撥打方城縣應急管理局官方聯系電話,通話提示對方未交話費,無法接通。隨後,記者撥打方城縣委縣政府辦公室電話,對方表示其不知曉此事,建議聯系宣傳部門。記者多次撥打方城縣辦公室提供的宣傳部聯系電話,均無人接聽。此外,記者亦多次撥打方城縣教體局聯系電話,均無人接聽。
3涉未成年人火災事故報告公開已有先例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依規依理都應公開。
應急管理部於2023年2月印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編制指南(試行)》規定:事故調查報告應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
“公開時,應以開展調查的事故調查組名義在政府網站或主流媒體上全文公開事故調查報告正文內容。對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應進行適當處理後方可公開。”
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調查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范永歸和楊雲朝他們尤其想讓官方公開後叁項的內容,他們認為只有如此,對死去的孩子才算有交代,也能借此警示全國其他學校,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但范永歸為申請公開事故調查報告做了很多努力,最後的答復仍是:因涉及未成年人,報告不予公布。
官方答復中,不公布調查報告的具體依據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03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有關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讀學校以及其他可能識別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蹤、被拐賣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火災壹周年後,范永歸在事發宿舍拍下的照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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