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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5 | 來源: 大紀元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不過需要澄清的是,據史料記載,1689年,清朝和俄羅斯帝國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訂明海參崴屬清朝。1860年,第贰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與俄國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正式割讓烏蘇裡江以東約40萬平方公裡的領土。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力主收復海參崴。1945年8月15日,時任外長王世傑與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其中明確提到,海參崴、江東六拾肆屯和圖們江出海口是中國主權,50年後,即1995年,中方收回海參崴。
1991年5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與蘇共中央總書記、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達成壹致地段的中蘇國界東段邊界線走向,明確和確定海參崴屬俄羅斯境內。
2001年7月16日,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與俄羅斯總統普京於莫斯科簽署《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條約第六條規定:中俄雙方相互沒有領土要求,這代表中國完全放棄對外東北地區的領土主權要求。至此,包括海參崴在內的烏蘇裡江以東40萬平方公裡的國土(相當於10個台灣面積)全部劃歸俄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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