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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6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強制執行期間老人去世
兩方遺產繼承人均稱未拿到錢
老陳和陳某夫婦辯稱,房屋出售的手續都是由袁某及其姐妹共同參與辦理的,並非張某、陳某利用老陳年邁自行處置房屋。老袁曾表示其撫恤金給老陳養老,並表示如果這個錢不給老陳,房款就不給袁某。現所有售房款均在老陳處,由老陳個人保管,陳某、張某不清楚款項具體情況。
法院認為,本案中,赤峰路房屋應當屬於老袁與老陳的夫妻共同財產。根據老袁生前所立公證遺囑,其在赤峰路房屋中的產權份額由袁某繼承,該遺囑合法有效。袁某要求取得其有權繼承的房屋產權份額所對應的壹半房款180萬元,於法有據。赤峰路房屋買賣合同由老陳壹人簽署,售房款均打入老陳本人名下銀行賬戶,大額款項340萬元亦由其本人前往銀行取出,僅因張某陪同取款以及老陳與陳某夫妻共同居住的事實,尚無法認定陳某、張某構成共同侵權,本案中,袁某要求陳某、張某共同承擔房款支付義務,法院難以采信。2024年11月27日,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該房款180萬元應由老陳向袁某支付。
2025年2月2日,老陳去世,享年90歲。
因為老陳未按判決給付袁某180萬元,袁某又向虹口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裁定。裁定書顯示,在袁某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老陳去世,執行案件被終結執行。因陳某是老陳唯壹繼承人,袁某向法院申請變更陳某為案件被執行人。審查中,陳某表示老陳名下沒有可以繼承的遺產,若有亦放棄對遺產的繼承。法院認為,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應在遺產的范圍內償還債務。本案中,經查實,陳某系老陳的繼承人,現其表示放棄繼承,袁某要求變更其為被執行人,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准許。
近日,張某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他們夫妻沒有放棄老陳的遺產,但也沒有拿到什麼遺產,因為袁某申請強制執行,他岳母以往的退休工資等都已封掉了,本屬於老陳份額下的180萬元售房款,在老陳去世後陳某作為唯壹繼承人應該繼承,但是他們也沒拿到,也不知道在哪裡要。
張某表示,老袁在去世前強調過,如果袁某某些款項沒有給老陳的話,老陳也不要給袁某房款,所以老陳去世前壹直扣著房款沒有給袁某。岳母的壹套房產也被袁某拿走了,只不過赤峰路的這套房產做過公證。袁某還到他家大吵大鬧過,沒有兩個月岳母就去世了。岳母並不是壹直和張某夫婦共同居住,岳母也有其他親戚。“這個誰都有責任!”張某稱,其中涉及這個大家庭很多事情。面對記者的詢問,他表示如果報道的話希望如實報道,但涉及家庭的很多情況他無可奉告。
袁某的妻子王某則告訴紅星新聞,公公生前的工資都用於老兩口的日常開銷,沒有其它遺產了。他們夫妻跟公公婆婆關系都挺好,婆婆生前還將赤峰路屬於自己的份額給女兒陳某的公證書,交由袁某夫婦保管。
王某稱,公公去世後,生前所在單位發放的撫恤金本應每個家屬都有份額,撫恤金在法律意義上也不屬於遺產。老袁生前也不可能說過要把撫恤金都給老陳的話,他們此前也沒有聽說過。王某懷疑,年老的老陳是在陳某夫婦的攛掇下,想要拿走全部的撫恤金、喪葬費以及所有的財產,還曾起訴老袁的4個親生子女,後案件撤訴。
王某表示,老陳去世前出行都得靠輪椅,賣房款340萬元現金也是張某陪同壹起取出來的,這麼大壹筆現金少說也得有幾拾斤重,壹個坐輪椅的老人很難再搬運到其它地方。她不相信陳某作為老陳唯壹的法定繼承人沒有拿這筆錢,王某夫婦正在想辦法通過法律手段拿回他們應有的份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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