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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7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随着一项关键立法于本周正式生效,更多人现在更容易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加拿大政府网站)
在 11 月 20 日 获得御准(Royal Assent)后,《C-3 号法案》(《修订〈公民法〉法案》)已于 12 月 15 日(周一) 正式实施。该法案也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立法,新法律将按血统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范围扩展至第一代以外。
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 莱娜·梅特莱格·迪亚布(Lena Metlege Diab) 表示:“这些对公民法的修改反映了当今加拿大家庭的生活方式。许多加拿大人选择出国留学、旅行体验不同文化,或因家庭和个人原因在海外生活,但他们依然与加拿大保持着深厚的联系”。
从本质上讲,新法律将自动赋予公民身份给那些如果不是受到“第一代限制”影响、今天本应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
所谓“第一代限制”,是指如果一个人出生在加拿大境外,而其父母同样出生或被收养在加拿大境外(即该父母也是通过加拿大父母取得公民身份),那么该子女将无法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根据 C-3 号法案,如果加拿大父母本身是出生或被收养在海外,只要其与加拿大有“实质性联系”,就可以将公民身份传给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后 出生或被收养在加拿大境外的子女。
所谓“实质性联系”,是指该加拿大父母在子女出生或被收养之前,累计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 1,095 天(即三年)。2023 年,安省高等法院裁定“第一代限制”违反宪法,但将该裁定的生效时间延后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随着 C-3 号法案全面生效,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现已开始确认符合条件的新公民,并在未来适用新的公民身份传递规则。
联邦政府表示,1947 年颁布的首部《加拿大公民法》中包含一些“已过时”的条款,导致许多人失去公民身份,或一开始就未能获得公民身份。这一群体后来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
在 2009 年和 2015 年,立法修订为大多数“失落的加拿大人”恢复或授予了公民身份,约 2 万人因此成为加拿大公民并获得公民证书。
然而,“第一代限制”正是在 2009 年被引入,导致部分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至 1981 年 4 月 16 日 期间、出生在海外且超出第一代的人,在 28 岁时失去或未能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根据的的报道,“失落的加拿大人”组织创始人 唐·查普曼(Don Chapman) 表示:“通过更新《公民法》,使其反映现代加拿大家庭的全球流动性,联邦政府让公民身份的获取变得更加公平和合理”。-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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