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2-18 | 來源: 新高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習近平治下的中國,言論空間被壓縮到令人窒息的地步。壹個年輕女孩只因創作了“豬頭人身”系列漫畫諷刺時政,兩度被投入監獄,總計坐牢兩年。
12月17日,X帳號“新高地”發文指出,在習近平執政的時代,中國言論空間被壓縮到令人窒息的地步。90後女孩張冬寧只因為用畫筆創作“豬頭人身”系列漫畫,諷刺社會熱點和時政,就兩次被以“尋釁滋事罪”投入監獄,總計坐牢兩年。
張冬寧,1997年生於安徽淮南,自幼喜愛繪畫,曾赴日本創作。她以“豬頭人身”的藝術形式,創作300余幅漫畫,借動物形象影射現實中的權力濫用、社會不公和熱點事件。這些作品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卻觸動了當局的敏感神經。
2019年5月,她持旅游簽證從日本回國不久,便被淮南警方抓捕。當局指控她的漫畫“刻意歪曲中國歷史”、“丑化中國人形象”、“辱華”,甚至將其標記為“精日分子”。同年7月,她被正式批捕,最終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於2020年5月出獄。
出獄僅半年,2020年11月,她又因用漫畫形式評論“江歌案”而再次被捕。法院仍以同壹罪名判處她1年有期徒刑,直到2021年11月才獲釋。
“新高地”指出,張冬寧的作品從未涉及暴力或直接號召人民反共,卻被解讀為“惡毒攻擊中華民族”,而兩次入獄,足以看出當局對諷刺藝術的極端敵視。
事實上,在習近平治下,“尋釁滋事罪”已成為著名的口袋罪,被廣泛用來壓制任何不滿的聲音,類似案例比比皆是。
2019年前後,中共當局曾集中抓捕壹批被指“精日”或“辱華”的人。與張冬寧案同期的還有發布漫畫而被捕的盧某寧,罪名同樣涉及“辱華”。
山東網友王江峰僅因在聊天群裡戲稱領導人“習包子”、“毛賊”,就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2個月。此外,許多網民也因轉發或制作維尼熊的相關圖片,來暗諷領導人,就被行政拘留或刑事追究。維尼熊本是無害卡通,如今卻成了禁忌符號。
其它著名的案例包括公民記者張展因報道武漢疫情被判4年;維權人士許志永、丁家喜等因和平呼吁民主而被重判。
安徽女孩張冬寧的“豬頭人身”漫畫作品。(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該博主批評,“尋釁滋事罪”的荒唐之處在於它極度模糊。這個罪名源於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旨在懲治街頭斗毆、任意損毀財物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但在2013年,中共最高法、最高檢司法解釋將其擴展到網絡領域。
此後,任何在網上“辱罵、恐嚇他人”或散布“虛假信息”,若“情節惡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即可入罪。至於怎樣算是“辱罵”,何為“惡劣影響”,全由執法者說了算。在沒有明確標准的情況下,權力機關可以隨意往這個“大口袋”裡裝任何東西。
這種濫用法律的做法直接踐踏了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的言論自由和第47條保障的藝術創作自由。諷刺藝術本是人類表達不滿的普遍方式,從古至今無不如此。然而,在當今的中國,連豬頭人身的隱喻都有罪。
“新高地”痛斥:“這不僅荒謬,更暴露了政權的極度不自信:它害怕任何鏡像,害怕民眾通過藝術看到現實的丑陋。”“聲援張冬寧,不是同情個體,而是聲援我們自己——聲援那份本該屬於每個人的表達權利。這樣的暴政容不下壹個女孩的自由書畫,又怎能長久?唯有推翻這種以‘尋釁滋事’為工具的專制控制,言論與藝術才能真正自由。”
網友們紛紛表示:“習近平的心眼太小了,什麼都怕。”“‘豬頭’是個敏感詞。”“他們怕諷刺藝術,因為那個煽動能力強。”
有人直言:“這些模糊的罪名,比如‘尋釁滋事罪’,就是給中共留的後門——想抓誰就抓誰,理由隨便編。中共最擅長的就是玩文字游戲,詞兒彈性大得很,今天說你是‘人民’,明天就能把你打成‘敵人’。不順眼?直接從社會上抹掉,甚至肉體消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