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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9 | 来源: 网易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假酒与真权交织,此案不仅是法治的试金石,更是反腐的放大镜。中纪委不能再拖,是时候出手了
2025年12月13日,年满八十的副省级退休老干部陈某明,以“诽谤”为由报案,称个别媒体侵犯其隐私。济南市舜玉路派出所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报案一事由来,盖因2025年9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的一纸判决,将这位退休17年的高官推至公众视野——陈某明的“管家”李鹏,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利用工作便利,从陈某明及其女儿家中盗取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并销赃,累计非法获利高达243.5226万元。
在此案进入二审环节,案情经媒体披露,老干部陈某明认为舆论侵犯其隐私,涉嫌“诽谤”。
如此巨额的名酒从何而来?为何假酒比例如此之高?针对已经公之于众的案情,中纪委应当立即出手了,要么还陈某明一个清白,要么让腐败分子接受惩罚。
“家贼”的案发与抓捕
案件始于2021年初。当时,李鹏应聘到陈某明女儿陈某家中工作,身兼司机、厨师、保姆数职,负责照顾陈某明的起居。
工作期间,李鹏逐渐获得了陈家的信任,被安排负责拿取、运送和保管家中酒水。
自2021年4月起,李鹏开始利用持有的钥匙和门禁卡,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多次从陈某位于青岛的住所及陈某明位于济南的住所盗窃名酒。
李鹏的盗窃行为持续了长达两年半时间,直到2023年10月,陈某在调取监控后发现端倪。
2023年10月16日晚,当李鹏驾车再次前往陈某明位于济南的家中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警方从其汽车后备箱查获了尚未出手的茅台、五粮液等酒品,经物价鉴定,仅被查获的部分酒水价值就达14670元。
此案引人注目的另一细节,是涉案名酒存在极高的假冒比例。
根据检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交的鉴定材料,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一批涉案茅台酒进行鉴定后证明,送检的44瓶茅台酒中,有42瓶并非该公司生产,属于假酒。
仅有两瓶十五年/五星茅台酒,确为茅台股份的产品。
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鉴定结果同样触目惊心:在送鉴的八瓶五粮液中,有四瓶属假冒产品,四瓶第七代五粮液酒和一瓶尊酒为该公司真品。
陈某明的女婿何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称,家中总计丢失了至少60箱茅台酒、两箱五粮液、20瓶红酒、5盒茶叶及一块卡地亚手表等贵重物品。
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尽管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但案件在法律定性上仍存在争议。
李鹏及其家人认为,陈家人授权李鹏拿取、运送、保管家中酒水,李鹏趁机变卖牟利,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盗窃罪。
侵占罪与盗窃罪在法律上的区别显著:前者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后者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侵占罪属轻罪,而盗窃罪则要严重得多。
李鹏的辩护人指出,李鹏明明可以在单独开车运酒时无人监管的情况下盗窃,没有必要冒险入室偷酒。既然被害人声称有监控,为何不提供监控记录。
然而,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院根据李鹏的供述、车辆出入记录、小区监控视频、陈家人的陈述等证据,认定陈家人没有授权李鹏代为保管酒水等物品,李鹏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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