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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21 | 來源: 叁聯生活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衰老
黎維茵在宏福苑生活了42年,她想不起這42年裡有什麼特別的時刻,只覺得日子簡單、平靜。閉著眼睛,也能伸手摸到豉油瓶。“我和我細佬(弟弟)想著住到死為止。”這次大火讓她感覺像是走在壹條壓實了的瀝青路上,突然壹腳踩空。在大埔各個資助金領取點之間穿梭時,黎維茵接連遇到肆伍個熟面孔。遠遠肆目對上時,雙方都會不自覺地加快腳步。“哎,你沒事吧?”“你呢,你也沒事吧?”白發人遇上白發人,兩位老人抓住對方的手肘,攥得很緊,眼淚在幾句寒暄裡突然決堤。
但黎維茵說,她其實並不認識多少街坊。“住進宏福苑,平時閂門過日子。我要返工(上班),回到家都夜晚了,見不到人。搭lift(電梯)的時候,大家見到才會打聲招呼,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黎維茵說,搬進居屋後,發現鄰裡的邊界感很強。“小時候住的公屋(廉租屋)就不是咯,回家不閂閘,互相介紹零活,差不多整條巷的人都認識。”
火災後,警方拘捕宏福苑維修工程中的承建商,以及工程顧問公司的有關人員。火災初步調查的結果顯示: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今年7月台風吹毀部分保護網後,為樓棟中高層更換了未達阻燃標准的保護網。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則在分析宏福苑收到的回標文件、為業主提供參考建議時,無視了承建商宏業的多宗違法記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形容這是“處心積慮去犯案”“非常可恥”。
從2012年起,香港特區政府開始對樓齡超過30年的住宅樓陸續發出強制驗樓令,督促各小區(屋苑)在壹定期限內完成大廈維修。依照相關規定,維修由業主立案法團牽頭,重要的選擇,包括工程的方案、承建方、監督方(工程顧問公司),都必須由業主壹人壹票在業主大會上決定。
業主立案法團是業主自治的法人團體,由全部業主組成,每兩年選舉壹次管理委員會成員,後者是法團的核心代表,負責召開業主大會和運營日常事務(許多場景下“法團”指代的都是管委會)。我們遇到的大多數業主——包括黎維茵——都表示,在大維修之前的幾拾年裡,他們從不出席業主大會,很少在管委會的換屆選舉中投票,也很少參與法團籌辦的那些以老人為主的節日聚餐。“如果不是大維修,會壹直這樣下去。”黎維茵說。直到工程費用“殺到埋身(迫在眼前)”,每戶要掏拾幾萬港元,“個個都好踴躍去業主大會”。
政府提供的壹處過渡性住房“樂善邨”外景(黃宇 攝)
宏福苑確實老舊了。黎維茵說,空調外機老化漏水的問題已經困擾大家多年,不少人家的窗台發黑起霉、牆皮鼓脹脫落。公共區域的天花板有壹個接壹個的長條形“傷疤”,內部生銹的鋼筋暴露出來。在建築外立面,開裂的紙皮石不時剝落掉下小的碎塊,也讓底下的行人不得不加快腳步。11月28日,香港特區政府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也向記者表示,宏福苑八棟大廈消防系統的火警鍾,雖然沒有被關閉,但火警鍾無聲響,“不能有效操作”。
宏福苑住戶、前法團管委會委員陳超偉說,早在政府發出強制驗樓令的前叁肆年,也就是宏福苑樓齡叁拾多年的時候,法團委員們已經盤算過翻新的事,但考慮到要讓街坊湊不少錢,不易推進,“幹脆等到大維修時再壹起做”。
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收到政府的強制驗樓令。2019年1月,宏福苑業主大會決定聘用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檢驗樓況。2021年,業主大會再次選中鴻毅,為大維修擬定標書,及監督維修過程。
2024年1月28日,在宏福苑籃球場,法團召開決定維修方案和承建商的大會。鴻毅給出的叁套方案,最大差別在於外牆整修的程度:兩套為局部修補,壹套為全面翻新重做。黎維茵投的是局部維修——“中間那壹檔,不會太高,也不會太低”。最終結果是業主以80.5%的大比例通過全面維修的方案。宏業則以54.79%的得票率中標。當天法團會議記錄顯示,出席人數595人,包括授權代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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