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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23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992年冬,广东湛江,男孩李焕平被父亲的雇工易某华(又名“易某青”)以“母亲病危”骗离学校,从此“杳无音信”。
这一别,成了姐姐李海玉一生的执念。父亲隐瞒儿子遇害真相,抱憾而终。
此后20余载,李海玉踏上漫漫追凶路。她辗转数省,被骗过、险些被拐卖,丈夫离她而去......为锁定证据,她以身入局,与改名换姓的凶手网聊三年,终获关键线索。然而,凶手被捕后又一度因证据不足释放。
2025年12月23日,李海玉等来了宣判之日。
中国新闻周刊从李海玉及其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华与被害人李焕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某华到李焕平就读的小学,将李焕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
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某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李海玉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将申请抗诉,要求判决易某华死刑。
李海玉称,与其相依为命的母亲已于今年10月因病去世。她注意到易某华比去年胖了不少,这让她的情绪更加复杂。
李海玉带着父亲遗像重返当年弟弟的埋尸处祭拜
李海玉一家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案发前,她的父母在湛江市迈车坎村承包了一片果园和农田。
李父的好友官某东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自称离家出走的“易某青”与李海玉父母相遇,并以老乡相称。在“易某青”的恳求下,李海玉父母将其留在自家的果园当帮工,双方曾相处融洽。
1992年12月22日,年仅9岁的男孩李焕平光着脚丫被自己称作“姐夫”的“易某青”从学校带走,消失在一片甘蔗林中。两个月后,一具疑似李焕平的尸体在林中被发现。
当时,李海玉还在湖南上小学,她以为弟弟被“易某青”拐走了,不知道弟弟已经遇害。而这场猝不及防的悲剧,直接将一个原本温暖的家庭,推向了分崩离析的境地。
1997年,初中辍学的李海玉开始四处打工,踏上“寻弟”之路。
她在2015年发现了“易某青”的下落。当时,“易某青”的用名为易某华,其不仅组建了家庭,还做起了生意。李海玉花了三年多时间确认对方身份,并在之后将线索提供给警方。
2020年5月,易某华归案。根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案曾被列为全国公安机关“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湛江市公安机关第一批目标案件。
易某华自述作案后他并未即刻离开湛江,而是隐姓埋名辗转在雷州多个甘蔗园打工,“每次听到警笛声响,都会被吓破胆,顾不上领取工资,拔腿就跑”。
逃离雷州后,他跑到云贵川一带山区做起了流浪汉,靠翻捡垃圾觅食,累了就倒头睡在山里。就这样过了七八年,他才结束流浪生活回到湖南结婚生子。婚后,易某华还拉起了一支小施工队,承接木工活计。-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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