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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27 | 来源: 政知圈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副厅离婚承诺 | 字体: 小 中 大
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8月20日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同时移交督察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12月26日,云南省委、省政府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通报称,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统筹、协同推进。省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以事立案、直查直办,严肃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73个责任党组织(单位)、142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4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诫勉问责(处理)32人,通报问责33人,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处理38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州(市)严重破坏森林生态问题
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及其有关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存在的林地严重破坏问题监管不力,在审批、调整、变更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出现天然林毁坏、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公益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临沧市仅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蚂蚁堆乡杏勒村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实际采伐过程中越界开采,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因咖啡种植已累计蚕食天然林15.9亩;景洪市橄榄坝农场、嘎栋街道大面积橡胶林采伐后未按标准补种橡胶。临沧市黑惠江沿岸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实际一直未划定;南汀河周边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也未划定。2022年4月和2023年9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分别违规将349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65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
根据调查情况,按照责任划分,分别给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府党组、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临翔区蚂蚁堆乡党委等9个责任党组织通报问责、检查问责等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2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时任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庆因其他违纪问题并件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景洪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裴路,时任临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文勇,时任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拥军通报问责;给予景洪市委副书记、市长刀海清,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杏勒村区级林长胡兴森,临翔区政协副主席、时任杏勒村区级林长董大琼批评教育。另对1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
二、部分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黑臭水体整治不力问题
昆明市、普洱市、丽江市等地方落实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责任不到位,对长期存在的污水直排、黑臭水体问题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导致出现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昆明市将主城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抽排至西园隧洞,直排沙河后汇入螳螂川,导致螳螂川水质长期为Ⅴ类甚至劣Ⅴ类;丽江市城区3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超负荷运行,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金沙江一级支流漾弓江。昆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长期不到位,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能;老海河两岸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积存在河道内,成为重度黑臭水体;新螺蛳湾排洪沟、福保大沟、照青路附近沟渠、东大沟等沟渠也属于黑臭水体。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思茅河,思茅河水质长期为Ⅳ类甚至Ⅴ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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