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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01 | 來源: B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官方媒體引述律師稱,“不雅”與“淫穢”並未被法律劃上等號。
網上熱烈討論之際,官方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與中央電視台分別發文,稱其他媒體的說法屬於“誤讀”。
《中國之聲》引述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寢鍧拆}停擄妗噸偉補芾澩Ψ7ā貳巴耆揮小蠔糜遜⒉謊耪掌鬮シā男略瞿諶蕁保搖安謊擰輩灰歡ㄊ恰耙唷保耙唷斃枰痙ㄈ隙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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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管是發給親戚還是好友,所謂‘點對點’傳播,按照原來的規定,其實也要進行處罰,因為法條的對比並不涉及應用場景。但其實這種傳播行為如果沒人舉報,也就沒有納入到治安管理的視線之內;如果有人舉報,那麼就會根據發送的數量、具體的情節,來看是否屬於比較嚴重的情況,再給予行政處罰處理。”
央廣還引述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說:“懲罰都要有合理性,要和行為的危害性對稱。引起這種議論和質疑,其實是用壹個極端的案例來假證‘這個法律是荒謬的’,但這種極端的例子從過去到現在從來都沒有被追究過。”
央視的文章則警告,對新法的“誤讀”行為“會引發輿論場的認知混亂,以及網友對新法的抵觸、恐慌情緒”。
央視批評:“為了吸睛,用子虛烏有的‘修法亮點’挑動對立情緒,乃至營造‘人人違法’的氛圍。這是設置了錯誤的公共議程,也在解構立法的嚴肅性,破壞社會法治共識。”
“在情緒化傳播、碎片化閱讀、‘仇恨誘餌’盛行的輿論環境之下,媒體要握牢手中的筆、扛起負責任傳播的旗。”
在微博與微信有關“誤讀”的文章下,仍能看見網民提出質疑。
壹位廣東微博網民說:“雖然是誤讀,但是我還是不喜歡這種規定。雖然有私聊傳遞這些文件,但是如果是高成本去通過AI監控人與人私聊,容易造成社會不安。”
壹位北京微信用戶說:“如果法條的文字描述不清晰,那麼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者就可以根據自己對法條的理解來執法。”
壹位浙江民眾回應微博上“夫妻情侶互發私密照不會輕易被追責”話題標簽說:“不會被輕易追責,也就是承認了可能會被追責了!”
壹位遼寧網民質疑:“兩人私聊,為什麼會被第叁方看到?”
不過也有壹位上海網民說:“如果能斬斷針孔攝像頭偷拍視頻的傳播鏈條,也都還不錯。”
港澳台如何懲處淫穢不雅物品傳播?
香港、澳門與台灣法律對淫穢、不雅、色情物品或性影像分別作出定義。
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訂明,屬法院系統的淫褻物品審裁處負責對出版物等是否屬於淫穢或不雅作出評級。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或管有、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壹經法庭定罪,可被判處叁年監禁和罰款100萬港元(12.85萬美元;89.85萬元人民幣;403萬元新台幣)。
另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幹犯“未經同意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壹經定罪,可被判監伍年。
在澳門,《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法律對何謂“色情”作出了定義,而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涉及色情的“任何印刷品、機械轉播工具及其他視聽傳播物品或方式等”,可被法庭判監六個月並罰款,若受眾涉及未滿18歲者,則加倍處罰——除非有關行為是在領有特別准照的專營場所之內進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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