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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回中國簽證 | 字體: 小 中 大
對於此前已經辦理過中國簽證,僅進行續簽或再次申請的人,多位網友表示未被要求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流程正常。
基於目前公開信息,可以明確以下幾點:
沒有官方文件或官網條文要求“必須先注銷中國戶口”
不存在“不給銷戶就壹律只給6個月簽證”的統壹政策
簽證材料要求以官網清單+個案通知為准
個別申請人可能因身份情況,被要求補充不同材料
此次在多倫多華人圈引發討論的“銷戶證明”問題,更像是個案經驗在傳播過程中被放大,而非明確的政策變化。
對於准備辦理中國簽證的申請人而言,最穩妥的做法仍然是:
以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官網公布的材料清單為准;
以簽證中心針對個人發出的個案通知為准;
不以未經證實的網絡傳言作為行動依據。
如後續官方發布進壹步明確說明,相關信息也應以官方渠道為准更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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