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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1-09 | News by: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法官同时审查了被告父母的责任,认定不存在监护失当或教养问题:家长未提供危险物品、未鼓励暴力行为,也不存在监管疏忽。原告母亲对被告父母在事发后未主动联系表示不满,但法官指出,这种联系“或许出于礼貌值得肯定”,但法律上并无义务。托儿所因隐私及责任考量未提供信息,也不构成法律责任。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男童的行为并非蓄意攻击,而是儿童日常活动中的意外事件。
判决书写道:“理性的人会预期儿童之间可能发生轻微争执和肢体接触。在这种情境下,儿童面临的受伤风险属于可预期范围,尤其是难以预见的风险”。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且未要求原告承担诉讼费用。目前原告已年满13岁,其受伤手指也已恢复良好。-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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