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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09 | 來源: 華人生活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隨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辯方很快給出了核心說法:這不是蓄意殺人,而是壹次“失控的家庭沖突”。
律師提交的文件稱,案發過程中詹姆斯曾對黃梅實施身體攻擊,造成她壹根手指骨折,有醫療記錄為證。她取槍是為了自我保護,而子彈是在丈夫試圖奪槍時“意外走火”。
大陪審團最終接受了這壹邏輯,拒絕以謀殺罪起訴,只同意以過失殺人處理。之後,檢方與辯方達成認罪協議,指控進壹步降低。
2024年12月18日,法院作出判決:黃梅認罪過失殺人,但法院采用的是德州法律中的壹種特殊處理方式——延期裁決(deferred adjudication)。

(黃梅與法官丈夫Bob)
結果是:10年社區監管(緩刑),不立即形成正式刑事定罪,只要緩刑期內不再違法,法律記錄中這起案件“等同不存在”。這壹判決當時就已引發爭議,但事情並未結束。
2026年1月初,案件再次被推上輿論中心。
負責案件的法官 Colleen Gaido 修改了緩刑條件,新增了壹項“象征性懲罰”:在未來10年中,每逢詹姆斯的忌日,黃梅必須進入哈裡斯縣監獄服刑3天。算下來,10年壹共30天。
法官在裁定中寫道,這壹調整“既符合公眾利益,也符合被告本人的利益”。但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說法反而更具爭議。
引發討論的不只是刑期本身。
(法官丈夫Bob)
死者是丈夫的親侄子,而丈夫本人是壹名長期從事法律工作的治安法官,卻始終站在妻子壹邊。
在反對給黃梅佩戴電子腳鐐的法律文件中,律師寫道:她的丈夫不認為她對社會構成危險,也不存在逃跑風險。案件結束後,黃梅的注冊地址仍然是案發的那棟房子。
哈裡斯縣警長事後說,這是壹場長期積累的家庭沖突,最終以最悲劇的方式爆發。-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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