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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0 | 來源: 軍武次位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俄羅斯 | 字體: 小 中 大
2017年壹名英國收藏家從伊拉克購買了壹輛中國69式坦克,結果在油箱裡發現5根金條,價值200萬英鎊。
首先,在中國海關的HS編碼系統中,的確有和坦克相關的貨物。在第拾柒類“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第八拾柒章“車輛及其零件、附件,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中,我們可以找到兩樣貨物:“坦克及其他機動裝甲戰斗車輛”,以及“坦克及其他機動裝甲戰斗車輛零件”。
點開詳情,我們可以看到坦克的申報要求和其他詳細信息,例如稅率,檢驗檢疫類別和監管條件等等。這裡的英文名稱更加詳細,提到了“不論是否裝有武器”。也就是說即使拆除了火炮和機槍,也需要按照坦克來申報。
但問題就出在這個“海關監管條件”上。
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列入《禁止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中的“舊機電產品”。而整個第87章“車類”都被列入該名錄。也就是說,如果你買的是贰手坦克,那這輛贰手坦克就屬於是國家明確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海關是不會給你通過的。
如果有人想動歪腦筋,通過虛假申報壹類的方式偷運來壹輛坦克,首先海關不是瞎子,肯定能認出坦克;其次,這種行為壹旦被發現,那顯然是屬於犯罪行為的。
如果你走私的坦克上面裝有火炮、機槍,那這種行為毫無疑問是走私武器罪。如果只是1輛坦克,那應該屬於是“情節較輕”,判處叁年以上柒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坦克裡還有炮彈、子彈,那極有可能屬於是“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而如果你的坦克沒裝火炮和機槍,那這輛坦克是否能夠認定為武器,就是個問題了。如果法院認為這輛坦克不屬於武器,那你的罪名就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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