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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6 | 來源: 大風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報警求助無果
詠卿推測警方不立案的原因:“戀愛期間,馬某某給我所謂的保障,我也想著為了讓他按時還貸款,便按照馬某某的要求,跟他簽了相關合同和協議。”
詠卿提供給記者的相關證據材料顯示,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詠卿與馬某某及某聚(北京)科技發展公司、浙江某適科技公司(兩公司法定人均為馬某某),先後6次同期簽訂勞務合同、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合伙投資擔保協議書。
勞務合同中,詠卿初期任財務顧問,後均為市場外聯,每日工作0.5-2小時不等,月薪從1000元至10000元,支付日期與合同期限各有不同;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約定,馬某某將所持兩公司相應的股權,以不同的價格轉讓給詠卿並代為持有,收益歸詠卿所有。記者注意到,在所有的合伙投資擔保協議中,僅約定詠卿向馬某某的公司投資錢,但沒有明確具體的投資項目(如具體業務、項目名稱、投資方向等)。詠卿說,上述所有的所謂的法律承認的合同和協議,馬某某都沒兌現過,“每筆勞務合同中約定的月薪,是根據每個月需要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金額而定,基本與月償還金額壹致。其實就是他拿我貸款給他的錢,然後每月轉給我要給銀行還的部分,後來他不轉了,我也沒能力還了,現在銀行起訴我。”
詠卿整理出相關證據材料
流水顯示錢轉叁手
末端收款人自稱也被騙了
詠卿給記者出示了她給馬某某貸款轉賬的所有憑證,包括每次貸款及借錢時微信上的給她留下的“甜言蜜語”。
記者從贰人的聊天記錄上看到,馬某某和詠卿的聊天中,有對詠卿的日常問候,有對贰人未來生活的向往,有贰人各種約會的記錄,還有壹部分是游說詠卿,讓她幫忙貸款,並給詠卿發各種投資文檔,稱公司上市,年目標幾千萬上億等。聊天中,詠卿也多次表示債務已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圍,不再提供貸款幫助,馬某某會發更多的信息,來說服詠卿幫他繼續辦信用卡和貸款。而聊天中馬某某的名字有多個,有叫某達的、有叫某凱的,銀行轉賬上顯示是某柱,對此,詠卿說,她問過馬某某怎麼有那麼多名字,他說大師給他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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